鮑彤:六四感言

今年是「文革」四十週年,「六四」十七週年。文革和六四的關係,可以用一句話說清楚:都是中國特色,都是一黨專政的產物。在現代文明社會裏,在民主制度下,文革和六四都是不可思議的。即使出十個毛澤東,二十個鄧小平,也形不成什麼氣候,搞不成什麼文革和六四。但是,只要存在著共產黨領導一切的制度,即使毛澤東死了,鄧小平也死了,文革和六四仍然存在著不斷重演的現實的危險。沒有大文革,還會有小文革,沒有大六四,還會有小六四,不出在北京天安門,照樣會出在什麼省的什麼地方,比方說,廣東省的汕尾市。文革和六四的根源是一黨專政這個制度,毛和鄧只是扮演了其中最重要的一個角色而已。

毛澤東自己說,他一輩子幹了兩件事,打敗了蔣介石,搞了文化大革命。所謂打敗蔣介石,就是以暴易暴,以大暴易小暴,作為暴君,毛澤東確實達到了自己的目的,超過了秦始皇。所謂文化大革命,就是發動了一場長達十年連綿不斷的大鬥爭,「八億人民,不鬥行嗎」,「誰反對毛主席就打倒誰」,他屢戰屢勝,又達到了目的,超過了斯大林。這兩件事情,毛都大獲全勝。至於功過,有的歷史學家把他分為三段,說他「開國有功,建國有過,文革有罪」。我剛才說了,一黨專政是文革的根源。因此,從開國到文革,是從因到果的關係,不是從功到過的關係。建國餓死了幾千萬人,也不是「有過」二字概括得了的。毛澤東這個反人類的罪人,不值得由人類來歌頌。

鄧小平不是理論家。不存在什麼「鄧小平理論」。認為誰當了共產黨的頭,就一定精通馬列主義,掌握真理,創造什麼「理論」,那純粹是迷信。毛澤東在世時,鄧小平是個惟命是從的執行者,毛叫鄧幹什麼,鄧就幹什麼。鄧的全部本錢,不是理論,而是力量。共產黨有七個領袖,毛劉周朱林五個都死了,陳雲身體衰弱,剩下一個鄧小平,從華國鋒手裡接收了共產黨的全部資源。胡耀邦趙紫陽都沒有實力,但他們二位,認準目標,義無反顧,竭盡全力,推動中國進步。鄧小平的實力其大無比,但是如此寶貴的力量,卻被鄧小平用到「四個堅持」上去,開闢了一條在一黨專政下武裝鎮壓人民和瓜分國有財產的腐敗之路,造就了今天如此糟糕的人權記錄,如此懸殊的貧富鴻溝。這是什麼?這是倒退,這是犯罪!鄧小平完全有力量推動中國轉向民主社會,很可惜,他不惜倒退,不惜犯罪,自願與一黨專政共存亡,墮落為千古罪人。

毛澤東和鄧小平都留下了巨大的「負資產」。他們用實踐證明了毛式社會主義和共產黨領導一切的破產。他們給後人留下了否定他們的機會。否定毛式社會主義,否定一黨專政,中國就能進步。

至於現在的新領導人是不是正在朝這個方向努力?這一點,我看不出來。我不知道。我很希望也很願意歡迎他們能夠真的也朝著這個方向努力,但是我現在看不出來。我有把握的,我已經看清楚的是:民眾的維權行動正在推動中國朝這個正確的方向前進。

我指的是公民大眾維護自己權益的行動。由於幹部侵犯公民權益的現象愈來愈肆無忌憚,愈來愈普遍,公民維護自己權益的行動也就相應地愈來愈發展,風起雲湧,贏得愈來愈廣泛的社會同情。九十年代,每年一兩萬起。去年2005年,發展到八萬多起,平均每個縣四十起,平均每五分鐘一起,每起幾十人,幾百人,幾千人不等,這八萬多起是專指群體性的維權行為,個體性的行為沒有統計在內。我看,中國已經到了民眾維權的時代。這是逼出來的,是一黨制把公民逼上了維權之路。全世界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中國的現代化,也同樣要靠維權來實現。腐敗和黑暗的制度性根源,只能在民眾維權過程中鏟除。公平,理性,自由,活力,只有通過維權才能發揚。維權的過程,就是確立民主政體,建設法治國家,形成文明社會的過程。中國將依靠民眾維權而跟過去告別。

當局應該執行憲法!一切合法的政府和團體都應該執行憲法!《憲法》第二條說得非常好:「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 憲法是根本法,這一條,說的就是國家權力的根本。人民的權力遭到侵犯,意味著國家的法律遭到威脅;人民的權力經常而普遍地遭到踐踏,意味著國家正在變質,或者面臨著變質的危險。所以,維護公民權,就是護法,護憲,護國。共產黨當年支持二七大罷工,不就是支持工人維護集會結社和遊行示威之權嗎?支持一二九,不就是支持學生「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的言論自由嗎?支持農民運動,不就是支持「二五減租」和「耕者有其田」嗎?中國共產黨是靠支持公民維權才發展壯大起來的。今天在新的歷史條件下,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國家,更應該通過維護公民權利,來護法,護憲,護國。這是共產黨最重大的責任,也是共產黨最好的防腐劑。凡是沒有蛻化變質的共產黨員,都不應該忘本,都應該義不容辭,見義勇為。總而言之,應該和被侮辱和損害的民眾在一起。這不是什麼新話,六十多年以前,整個社會就是這樣教訓我們的,我當時認為很對,接受了,今天我仍然持這個觀點,沒有變。

(根據法國國際廣播電臺2006年6月4 日播出整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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