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高官李普:從文革六四到法輪功
中共發動「文革」至今四十年,當局對文革話題嚴密控制,企圖讓人們淡忘這場給中國帶來巨大災難的政治運動。在民間反思「文革」、行將紀念「六四」民主運動之際,記者今天專訪了現居北京的前中共高官李普先生。今年87歲高齡的李普先生曾任中共中央中南局政策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宣傳處副處長、北京大學政治系主任、新華社副社長、國內部主任等職。
李普先生將「文革」定義為「邪教大騷亂」。他指出,以毛澤東為首的當權者發動的「文革」大暴亂,以鄧小平為首的當權者製造的「六四」大屠殺,以江澤民為首的當權者發起的對法輪功的鎮壓和迫害,是中華民族的三次巨大災難。他們都是同一部機器運轉機制的結果,都是歷史的重蹈覆轍。
他指出,反思和清算歷史錯誤,是為了將來不再發生這樣的災難。任何人不要迷信當權者的話,而要自己衡量對錯,不要崇拜和迷信權威,更不要縱容當權者胡作非為。
李普先生最後表示,我希望我的話能夠警醒當局,但是我擔心我是白說了,不過即使是白說了,我也還是要說,因為這是對我良心的一個交待,給人民和歷史的一個見證。
以下根據訪談內容整理而成。
文革:邪教大騷亂
今年是文革開始40週年,也是文革結束30週年,文化大革命,其實就是一種野蠻的、粗痞的文化的猖獗。
現在回頭看一看這場10年動亂,我只能叫它「邪教大騷亂」、「邪教大暴亂」。邪教教主是毛澤東,但光是教主毛澤東一個人也幹不了這個事。
當時的許多人都像吃錯了藥,像瘋子一樣,好像完全失去了理性、理智,像吃了迷魂藥,幹出許多不合清理的、毫無人性的事情,血淋淋的、野蠻的犯著罪。
文革慘案見證
我僅舉兩個例子,被害人都是我所熟悉的。
第一位是當時的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女子中學副校長卞仲雲,他和丈夫王晶堯都是我的朋友,王晶堯曾經是新華社編輯。
卞仲雲是在66年8月5日被他的學生活活打死的,凶手是中學女生,凶器是軍人紮在腰上的寬皮帶。那些女中學生把她折磨兩三個小時打死後,還往她身上踢打、扔髒東西。死後幾個月,家人才敢在衣櫃裡給她設置一個秘密靈堂。
毛澤東在文革中多次在天安門城樓上接見、檢閱紅衛兵,卞仲雲所在學校的紅衛兵代表宋斌斌被毛澤東接見時,毛澤東說,文質彬彬斌不好,要武。自那以後,從此,很多女中學生腰上都繫上了軍用的寬皮帶,以此作為「要武」的表現。
卞仲雲就是被這種軍用皮帶打死的。
第二位是中南局書記金明,他曾是中央財政部第一副部長。
當時,毛澤東命令鬥爭走資派,大大小小的領導幹部都成了走資派,也就是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
中南局有些人說,金明喜歡玩古董,喜歡收藏古瓷器和古陶器。因此在鬥爭金明時,紅衛兵就把幾個粗糙、笨重、骯髒的土瓷痰盂掛在他身上。
這一幕是我親眼所見。
總結文革教訓
現在很多年輕人都不知道文革當時的具體情況,甚至有的都不知道曾經發生了文革。當權者只是輕描淡寫的說一句「文革是一場錯誤」,雖然沒有誰敢說文革是對的,但也沒有多少人敢公開說文革的歷史性錯誤,因為當權者不讓說,極力要讓人們忘記歷史、割裂歷史。
這種作法不是一個唯物主義者的作法。共產黨不是很講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嗎?那你就得承認事實和歷史,反思文革悲劇。為什麼文革能夠在中國的土地上發生?如何避免再度發生?這些問題都得思考。
總結文革教訓,我提出一個問題:到底是應該先禁止邪教胡作非為、限制當權者的權力,使人們懂得維護和行使自己天賦的民主權利,還是應該先開發民智,讓人們懂得不能對當權者俯首聽命,任其宰割,讓人們懂得自己有不可代替、不可放棄的、天賦的人權?
我認為,還是應該先禁止邪教猖獗、限制當權者犯罪,先實行民主和法制的制度,同時讓人們在游泳當中學會游泳,逐漸懂得民主自由是自己天賦的權利,逐漸懂得要運動這個權利保衛自己的利益,這是最有效的、最快的辦法。
文革最重要的教訓就是:再也不要有個人迷信,不要迷信當權者的話,而要自己衡量對錯,不要崇拜權威,不要迷信權威,更不要縱容當權者胡作非為。
從「文革」、「六四」到鎮壓法輪功
以毛澤東為首的當權者發動「文革」災難,以鄧小平為首的當權者製造的「六四」大屠殺,以江澤民為首的當權者發起的對法輪功的鎮壓和迫害,是中華民族的三次巨大災難。
文革發展到最後必然產生六四大屠殺,六四暴行是文革大騷亂的必然結果。而鎮壓法輪功又是前面兩場災難的必然結果,之間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繫,都是同一部機器運轉機制的結果,都是歷史的重蹈覆轍。
這些事情都是荒唐透頂、極其殘酷、黑暗、愚蠢的。
不解決好這些問題,必將重蹈覆轍。這是非常嚴重、嚴肅的事情。因為這些都是事實,不是任何人編造出來的,也不是我們任何人能夠迴避的。
現在把這些事提出來討論,彼此互相啟發,能夠更深入認識,對大家都有好處。
鎮壓法輪功是違法的
我國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政府或者當權者都沒有權力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也更沒有任何權力宣稱哪一個宗教是正教還是邪教。
在法輪功問題上,包括江澤民在內的當權者,沒有任何權力對其進行定義,沒有任何權力宣稱其性質,也沒有任何權力干涉其信仰的自由。
如果誰做了違法的事情,當權者可以去管,但只是管他們的行為是否違法,而不是管宗教本身。也就是說,如果法輪功信仰者的行為違法了,那麼當權者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追究他們的刑事責任,但是不能因為他們信仰法輪功本身而治罪。
據我所知,朱鎔基已經解決好了的,但是江澤民跳了出來,一意孤行要鎮壓。對法輪功的鎮壓完全是犯法的,不僅違反國家根本大法---憲法所賦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而且迫害死那麼多人,又觸犯了刑法。這個罪大了!
多災多難的中華民族最後又來這麼一場大災難。真是可悲啊!
這雖說跟我沒有直接關係,但是也不能說沒有關係,因為維護「信仰、言論、結社」等自由,是我們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維護他人的權利也就是維護我們自己的權利。這樣的事情如果不解決,還可能再度發生。
結語
中共自己不研究、不反思,還不讓別人這麼做,這樣怎麼能避免下一場災難呢?!反思和清算歷史錯誤,是為了不重蹈覆轍,將來不再發生這樣的災難。
我希望我的話能夠警醒當局,但是我擔心我是白說了,不過即使是白說了,我也還是要說,因為這是對我良心的一個交待,給人民和歷史的一個見證。
大紀元(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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