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嚇維權律師 中國人權記錄蒙污點

中國律師協會宣布限制律師打維權官司的新措施,香港評論指出,這些限制是當局套在他們頭上的緊箍咒。對中共當局而言,這樣的舉措雖然能對維權運動暫收阻嚇之效,不過,卻將使中國的人權記錄蒙上新污點。

評論分析,中國維權運動的興起,在一定意義上是中國社會發展進程中必然出現的現象,同時也是胡溫新政之初,強調以民為本、倡導依法治國精神的體現。中國以往出現征地、拆遷、企業改制、環境污染、下崗工人權益、農民工權益受侵佔等衝突時,主要是政府出面擺平。

然而,由於相信胡溫為首的中共領導層所表達的「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的施政理念,許多弱勢群體的民眾在權益受到侵害時才紛紛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一批有良知和法律經驗的律師也走上協助弱勢群體打官司道路。

不過,評論認為,「維權律師」的稱呼對他們已成為沈重的十字架。當中共當局將維權運動與國際間的「顏色革命」相聯繫時,維權運動在一夜之間被中共當局視為異見運動的新代名詞;維權律師中許多人的命運因此逆轉,為維權運動付出沈重代價,許多熱心於維權運動的知識份子也同樣受到當局打擊。公共知識份子和「維權律師」成為中共當局非常忌諱的兩個名詞。

評論指出,正如維權律師郭飛雄所指出,民眾的維權運動主要目的在推進中國的法治。這一點原與中共當局提倡的依法治國理念並不衝突,只是由於中共提倡依法治國是一回事,真正做到依法治國是另一回事,公共知識份子和「維權律師」就這樣被製造成新的反對者,不能不說是胡溫施政的一大敗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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