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注射液何以注射了數年才發現?

「亮菌甲素注射液」是「國藥准字」號,假藥就在真「國藥准字」下產生,這讓我們以後誰還敢對「國藥准字」掉以輕心,叫我們如何不看見注射液就心裏發毛,齊二藥可以為了追逐商業利益讓假藥順利出廠,那麼,此後為什麼能夠在包括藥監局、醫藥公司、醫院、醫生等等數關卡內沖關成功呢?種種跡象表明,其背後必然存在商業賄賂和「官藥勾結」,需要查處部門順籐摸瓜。

調查齊二藥假藥事件需要聯合調查組。齊二藥製造假藥事件發生後,僅僅讓國家藥監局派出調查組,這樣做有包庇袒護的嫌疑。國家藥監局本身就負責藥品的審批、生產和監管,如今讓監管失職者來調查處理假藥事件,怎麼體現說服力和公信力,因此,國家藥監局應該迴避,讓聯合調查組來調查。

一位知情的醫生在網上留言說,他給病人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已經三年多的時間了,自嘲說自己就是假藥的幫凶,那麼,假藥橫行三載多,為何現在才發現呢,使用的其他醫院是如何對待有嚴重反應的患者的,為什麼沒有請專家會診呢,為什麼沒有上報呢,為什麼沒有及時封殺呢,醫院都無法及時發現假藥,讓老百姓怎麼發現呢?

齊二藥原是一家國有大中型企業,在齊齊哈爾是率先通過國家藥監局的GMP認證(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認證),並在2005年進行了改制變為私營企業。現在問題在於,當地藥監局在其改制後對其GMP重新認證了嗎,值得懷疑。如果企業的所有制性質都變了而GMP認證卻以不變應萬變,這就是藥監局的失職。如今,一些藥廠對GMP的態度僅僅是停留在應付認證上,而且一旦獲得了認證往往是在相當長的時間段內一勞永逸,在平時生產時根本不把GMP當回事,這其中就包括了一些正規藥廠。GMP認證只是說明你有生產藥品的質量許可,關鍵是許可後如何對流程進行必要的監督。

對於藥品產銷,快速、有力度的封殺、扣壓假藥,遠不如按部就班的、無處不在的多方位監管來得管用,株連式的封殺,表面上很嚇人,但是,換不來實質上的威懾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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