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天然」並非國家標準
消費者在選購食品時往往會選產品的包裝上印有「純天然」「無污染」字樣產品,然而省質監局標準處相關負責人昨日介紹說,「在我國的產品標準中,還沒有『純天然』這一項」,「純天然」只是商家自行推出的宣傳用語,並非國家權威機構的認證標誌。商家利用「純天然」作為宣傳手段,讓消費者以為其是「綠色、無污染」產品,有誤導消費者之嫌。市面上有許多產品並未經過相關認證,其包裝上的「純天然」字樣屬於對產品的形容或說明。
據瞭解,目前國家對食品的生產有嚴格的界定標準,並需要權威機構的認證。目前我國確定的食品認證只有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三種。這三種產品的包裝上都有規範的標誌、認證編號以及認證的有效期限。而所謂的「純天然食品」則純屬商家自我宣傳。
此外,亂用「純天然」字樣屬違法行為。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有機產品認證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獲得有機產品認證的產品,不得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及標籤上標注『有機產品』、『有機轉換產品』和『無污染』、『純天然』等其他誤導公眾的文字表述。」違者將受到「責令改正,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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