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往往会选产品的包装上印有“纯天然”“无污染”字样产品,然而省质监局标准处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说,“在我国的产品标准中,还没有‘纯天然’这一项”,“纯天然”只是商家自行推出的宣传用语,并非国家权威机构的认证标志。商家利用“纯天然”作为宣传手段,让消费者以为其是“绿色、无污染”产品,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市面上有许多产品并未经过相关认证,其包装上的“纯天然”字样属于对产品的形容或说明。
据了解,目前国家对食品的生产有严格的界定标准,并需要权威机构的认证。目前我国确定的食品认证只有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三种。这三种产品的包装上都有规范的标志、认证编号以及认证的有效期限。而所谓的“纯天然食品”则纯属商家自我宣传。
此外,乱用“纯天然”字样属违法行为。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不得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和‘无污染’、‘纯天然’等其他误导公众的文字表述。”违者将受到“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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