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於領導幹部而言,申請護照很容易,特別是部級以上官員往往還持有外交護照,享有外交豁免權,亦有一些中央企業老總「亦官亦商」,具有雙重身份,既是企業管理者,又是政府官員,出境出國相對更容易。
報導引述專家的看法指出,國門把關不緊,對護照缺乏嚴格審查等問題,無疑是導致貪官外逃頻頻發生的原因。
2003年8月,中央亦曾向縣處級以上幹部下發了《關於黨政機關、司法公安部門人員出境、出國通行證、護照管理措施》緊急通知,規定縣處級以上幹部出境通行證、出國護照,交由上級部門統一管理。
據報導,此舉初試便有成效,僅三天就先後在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瀋陽、深圳、珠海、昆明等口岸和航空港,查獲數十名持護照或通行證企圖外逃的幹部,其中有七名副廳級官員,都持有金融機關、海關核准攜帶出境的外匯證明,攜款最少的一名經貿幹部,隨身攜帶60萬歐元。
反腐專家分析指出,護照「統管」對於防範貪官外逃將發揮積極作用,但不能期望「治本」。有些貪官可能為外逃進行了長期的物質及心理準備,很多人是持有並非自己真實姓名的證件出逃的。
專家分析指出,利用手中的權勢、金錢或其他手段,貪官們可以將「假的真護照」順利拿到手。如: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在案發時,辦案人員搜出貼有胡長清照片的假身份證兩個,化名「高峰」和「胡誠」;護照兩本,化名「陳鳳齊」和「高峰」。胡長清交待,其假身份證是南昌市某派出所副所長給辦的,胡長清也給他的子女辦了假身份證和因私出國護照。如此一旦逃到國外,不但在海關查不到記錄,還可以堂而皇之地易名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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