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怡喊得有理

王文怡遭到聯邦檢察官起訴,就法律的現實面或精神意涵來說,是非常荒謬的。

王文怡被起訴的原因,是她罵了到美國訪問的外國官員,這首先在邏輯上就有問題。對美國人來說,胡錦濤是中國來的第一號大官沒錯,但對王文怡來說,她仍是只具有中國籍的旅美中國人,她在美國罵的是她祖國的國家主席。而照中國的說法,人權是內政問題,那因虐殺法輪功成員被罵,自然是內政問題的延伸。美國檢察官插手要管,就要到中國去查證,胡錦濤的政府,是否真如王文怡所說,虐殺了一千多名的法輪功成員,不查真相,只查說出真相的人,這種法律就是亞當.史密斯在「國富論」裡所說的笨法律。

這件糗事發生後,布希忙著抱歉,也是錯誤的,真正該抱歉的是胡錦濤。因為就布希而言,他如果清楚王文怡喊話的內容-可惜當時沒麥克風,他應當以關心的態度向胡錦濤請教:「胡主席,您這趟美國之旅,我國人民均表歡迎,怎麼反倒是貴國人民指著你破口大罵。究竟,您閣下的政府,到底用了什麼方法虐殺了那麼多人,惹得這名對祖國被殺的同胞顯然有血濃於水的民族情感的人,跑來臭罵您一頓呢?這實在教我很尷尬,從我任總統以來,迎接過那麼多元首,都沒這麼尷尬過。雖然您的政府屠殺人民是貴國內政問題,但畢竟破壞了貴我兩國的國際邦交禮儀不是嗎?」布希如果如此質問胡錦濤,誰敢說胡錦濤不用道歉呢?胡錦濤出身中共黨校,校訓就是「實事求是」,布希這樣問,基本上也很是符合這種黨校精神。

布希總統最近出了一本「活出使命」,闡揚了他內心虔敬的基督信仰。王文怡要布希「阻止他殺人」,是舊約聖經「你不可殺人」的誡命,尤其美國是世界唯一的基督教國家,應當認同王文怡呼喊的是聖經中的真理,不但不該將她起訴判罪,反而應當趕快頒發一張美國榮譽公民證給她才對。因為她的勇氣,彰顯了美國的民主價值,與聖經真理的永恆偉大本質。

(作者為民進黨籍立法委員)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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