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廳級縣委書記

本人迂腐外加冥頑不化,在機關呆了十多年,居然不知道級別乃是公務員的一個榮譽,還一直以為級別與能力掛鉤與責任相連。真感謝2006年2月23日《南方週末》的那篇文章《廣東提拔副廳級縣委書記》的點撥,「能以56歲的年齡搭上升遷的『最後一班車』,謝(謝士新,廣東陽山縣委書記,副廳級)感覺得自己很幸運,認為這是省裡給他的榮譽。」不過,點化歸點化,我倒是對文中另一個觀點感興趣,文中認為提拔副廳級縣委書記是「縣官行政級別突破」。

只要有常識的人都知道,最穩固的形態是上小下大的正「金字塔」,對有形的物體如此,對無形的組織管理亦然。總書記就一個,省委書記就那三十多個,地(市)委書記也就三四百個,縣委書記一千多個……,呈穩固的「金字塔」形,社會處於平衡狀態。如果將縣委書記硬提為副廳級縣委書記,「甚至是正廳級,乃至副部級的縣委書記」,以尋求所謂「突破」,勢必打破這種平衡。而令人不安的是,這不是個別現象。文中稱,「在選拔副廳級縣委書記的同時,廣東各地正在配套進行副處級鎮委書記、鎮長的選拔工作」。星星之火已成燎源之勢,其示範作用不容小覷。我惴測,下一步想必還要提拔副廳級縣長,正縣級副縣長等等。大家都在向上「突破」,正「金字塔」已逐漸變形為倒「金字塔」,根基不存,何來穩定?

或許廣東省委的初衷是好的,意在「解決縣級黨政正職變動頻繁的問題,可以吸引更多的優秀幹部在基層、在艱苦環境中創業。」在官本位的年代,用「帽子」來解決問題的確是一個有效的辦法,但人的追求(不能說貪慾!)是無限的,當有了副廳級「帽子」後,那他的工作動力可能是「正廳級」了,而一旦這個訴求不能達到,積極性呀,吸引力恐怕就蕩然無存。話說回來,現在在任上的省委書記也不容易,是不是要鼓勵一下,提為副總理級,甚至總理級的省委書記?如今的農民不願種地,是不是也要給他個副股級,甚至副科級呢?封官許願可能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此外,這種越級配置官員,還加重了國家財政的負擔。你想,官員級別提高了,享受的待遇也就不同了。工資姑且不論,配車要上一個檔次,住房的標準也要提高……諸如此類,這些都是出自國家、出自老百姓。上級領導做了好人,贏得了官員的熱烈掌聲,但又是否顧及到了老百姓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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