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犯」入獄8年 獲釋後發現血型與案犯不同

15年前,一名年輕的鄉村教師被確定是一起姦案件的犯罪嫌疑人,15年後,他發現自己的血型與此案法醫鑑定的血型完全不一樣。

  徐計彬,河北省曲周縣人,1983年高中畢業後,成為本縣一所小學民辦教師。1989年,他開始兼任鄉總校團委書記,1990年被發展為預備黨員,因教學成績優秀,1990年被評為曲周縣模範教師。如果按這個軌跡發展下去,徐計彬很有可能轉為正式教師。

  1990 年,徐計彬居住的村莊發生一起強姦案,罪犯在現場被褥上留下精斑。根據受害人及其女兒指認,徐被確認為犯罪嫌疑人。法醫對徐計彬進行抽血化驗,認定現場所留精斑和徐的血型同為「B」型。檢察機關據此以涉嫌入室強姦罪將徐計彬逮捕。1991年,曲周縣法院判處徐計彬有期徒刑8年,徐不服,上訴至邯鄲市中級人民法院,邯鄲中院維持原判。

  案件發生後,徐計彬一直堅持「自己被冤枉」,出獄後,他多次向各級法院申訴,並四處尋求法律援助。

  直到徐計彬遇到河北神威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延兵,事情才發生轉機。何律師注意到一個細節,本案偵查階段,警方曾向徐計彬說過,案發現場精斑的血型與他的血型不符,何建議徐計彬重新進行血型鑑定。

  2005 年12月10日,徐計彬在妻子陪同下到曲周縣一家醫院驗血,化驗結果徐的血型是「O」型,這個結論讓徐很震驚。「難道15年前法醫做的鑑定結論錯了?」徐先後在曲周縣、邯鄲市等多家醫院進行血型鑑定,結果均為「O」型。徐計彬委託律師向邯鄲中院提出再審。據悉,邯鄲中院已受理此案,並重新為徐計彬做了法醫鑑定。

  因為被判刑,徐計彬被曲周縣教育局除名,1992年村裡調整土地時,因為徐還在獄中服刑,他失去了應有的資格。41歲的徐計彬說,「人生有幾個15年?因為血型鑑定的錯誤,我從一名受人尊敬的教師變成了人人唾罵的強姦犯。」 

《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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