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主化優先於統獨與藍綠問題

臺灣是一個沒有民主道德丶民主教育與司法獨立的地方,這樣的地方,與現代民主國家的客觀標準,還有很大的距離;你能想像一個沒有民主道德丶民主教育與司法獨立的地方,會多麼地亂嗎?那麼請看一下臺灣政治便可知!

民主憲政源於基督絕對道德與信仰的價值,民主理念源於基督絕對道德與信仰的價值,民主道德源於基督絕對道德與信仰的價值,這一方面的觀念,臺灣人瞭解的並不多,沒有以「基督絕對道德與信仰價值」為基礎的民主政治,一定會走向失敗的命運!

為什麼臺灣不是國家?因為臺灣從沒有過公投制憲,它只是中華民國的一個省,因此稱臺灣為國家是不合邏輯的;臺灣的公僕說「臺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那是不符合事實的說法。

中華民國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既然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麼在中華民國體制內的公僕丶政黨或民代,就必須謹慎談統獨問題,尤其在法理上應該立場清楚,以免造成人民恐慌與無所適從的危機;臺灣的統獨,一直是中共政治統戰丶轉移人民維權運動的國際視焦丶轉化內部矛盾丶打壓政治反對勢力丶宣傳民族主義丶掩護政權危機與延續政權合法性的工具,臺灣人民切勿中了中共的詭計!

所謂的台獨就是從中華民國獨立出去,所謂的統一就是消滅中共叛亂組織統治大陸;這種統獨問題,不論臺灣政界如何談,永遠沒有結論,而且會激化島內的矛盾,影響臺灣內部的團結丶民主建設丶凝聚反共意識與保臺力量,這正合中共的心意!

這種統獨運動,可以由民間去做,中華民國體制內的公僕丶政黨或民代,應該著重在拼民主與司法,因為這是臺灣捍衛民主價值丶被世界尊敬丶贏得國際支持丶威脅大陸政權合法性與幫助大陸民主化的好方式;民間與體制內公僕的道義分工與合作,才是臺灣建立公義社會與民主化的捷徑。

中華民國體制內的公僕丶政黨或民代,沒有權利就統獨問題預設任何立場,也無權發表「制統」或「廢統」的意見,因為凡是未經臺灣住民公投議決的事,根本不是公共決定的命題;換言之,所謂的「終極台獨」與「終極統一」,不是臺灣的執政黨與公僕,可以隨便贊成或反對的事,因為這是有待未來臺灣住民公投議決的事。

半世紀以來,臺灣歷來的執政黨,向來黨國不分,經常將「國家」與「人民」的名稱,掛在嘴邊,但是卻又經常發生,擅自代「國家」與「人民」做決定之事,這是臺灣全民普遍缺乏「國際法」與「民主」概念的原因。

只有結束中共一黨專制,臺灣人民才可以在不受威脅的狀況下,對統獨做全民的公決;臺灣沒有分裂的本錢,任何人想要用炒作「族群」與「藍綠」問題,來達成某種政治目的,那是不道德的行為,臺灣應該萬眾一心一同「拼民主」丶「拼司法」丶「拼人權」丶「拼民主教育」丶 「拼經濟」丶「拼生存」與「拼反共」,怎麼可以容許「族群」與「藍綠」分裂?

臺灣人民的生存與發展,唯有建立在絕對「反共」與「幫助大陸民主化」,才是智慧與符合正義的做法;面對中共反人類罪與邪惡的本性,臺灣人民能逃避人類的責任與道德嗎?

至今,臺灣人民還沒有真正的民主教育,很少有人讀過現代重要的民主宣言與文件內容,例如,美國的《五月花號公約》丶《獨立宣言》丶林肯《蓋次堡演講》與《解放宣言》丶羅斯福《論四大自由演說》丶漢德(Learned Hand)法官《自由的精神》(The Spirit of Liberty)丶甘迺迪《總統就職演說》與《柏林牆邊演說》丶馬丁路德金《我有一個夢想演說》與《來自伯明翰市監獄的信》丶雷根《英國國會演說》與《西德布蘭登堡演說》丶布希第二任《總統就職演說:為自由而戰》等。

至今,臺灣人民還沒有真正的憲政教育,很少有人讀過現代重要國家的憲政文件內容,例如,《五月花號公約》(美國第一部美國憲法)丶美國的聯邦憲法丶美國各邦(State)的憲法丶英國的聯邦憲法丶德國的聯邦憲法丶瑞士聯邦憲法(1999年人民投票通過,2000年正式實行)丶 澳大利亞聯邦憲法等。

臺灣有很多人並不知道,美國獨立前,13殖民地屬於獨立自治的國家,亦有自己的憲法;後來美國獨立後,在「費城制憲會議」上,各邦的代表一方面要成立一個強有力的聯邦機構,一方面又要維護各州的權利,最後聯邦與邦之間,各有獨立的權力,而且彼此沒有行政上下的關係。聯邦政府的權力,完全來自各邦的授權,聯邦政府無權干涉各邦的行政自主丶人民自治丶財政丶司法與地區事務。

現在美國各邦(State譯為州,並不恰當)的「憲法」雖在細節上有些差異,但總體上與聯邦憲法一致,包括民權宣言丶組織政府的計畫等;在邦內的事務方面,邦「憲法」要比聯邦憲法更周密與明確。

至今,臺灣人民還沒有真正的人權教育,很少有人讀過現代重要的國際人權宣言與文件內容,例如,法國大革命的《人權與公民權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Citizen,簡稱《人權宣言》)丶《維吉尼亞人權宣言》(Virginia Declaration of Rights) 丶美國憲法的《人權法案》丶聯合國《禁止酷刑與其它殘忍丶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公約》丶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丶《聯合國人權公約》(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丶《經濟丶社會丶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丶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丶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宣言》丶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等。

至今,臺灣人民還沒有真正的國際法與公約基本教育,很少有人讀過現代重要的國際法與公約文件內容,例如,《都柏林公約》丶《日內瓦公約》丶聯合國各種多邊的條約丶聯合國各種反恐怖主義的公約丶《全面禁止核試驗條約》丶《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又稱《核不擴散條約》,Nuclear Non-Proliferation Treaty, NPT)丶《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簡稱UNFCCC)丶《京都議定書》(或譯《京都協議書》丶《京都條約》,全稱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京都議定書》)丶《聯合國公約犯罪與公共安全問題宣言》丶聯合國《關於准許殖民地國家及民族獨立宣言》等。

從上述的事實可知,臺灣由於缺乏民主教育,因此臺灣人民,普遍屬於「民主」與「憲政」文盲;也普遍屬於「司法」丶 「三權分立」丶「憲法」丶「 自由與平等」丶「 人權」丶「 國際法」丶「 國際公約」丶「 民主理念與常識」等概念的文盲,這可以從臺灣大多數公僕與民意代表的言行可知。

大多數的臺灣人民,以為三民主義是民主教育丶三民主義的五權憲法是三權分立與司法獨立的政治丶孫文的自由與平等是西方的民主思想,這是大謬的觀點;正好相反,三民主義是反民主教育丶三民主義的五權憲法是反三權分立與司法獨立的政治丶孫文的自由與平等是反西方的民主思想。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一個「主張與容忍一黨專政」丶「實行恐怖主義與暗殺政治」丶「出賣國土丶國家利益與政治斂財」丶「歌頌列寧與蘇聯合作」與「搞個人崇拜」的孫文,怎麼會有真正民主丶自由丶平等丶人權丶法治丶憲政丶三權分立丶司法獨立丶軍隊國家化等的理念;然而,三民主義是臺灣過去民主教育的唯一教材,現在卻連這個反民主的民主教材都沒了,真要命!

沒有尊重生命丶人性丶人權與道德的教育,沒有現代民主理念與憲政的教育,沒有基督絕對道德與信仰的教育,臺灣人民想要擺脫漢人「沙文主義丶絕對專制的道德理念丶大一統丶中央集權丶權力的傲慢丶失權的落寞丶貪財好權丶缺乏道德勇氣丶酬庸政治丶人情政治丶賄選與政治舞弊丶貪污腐敗丶裙帶政治丶拉幫結黨丶抹黑謾罵丶權謀詭詐丶族群中心丶明哲保身丶不敢講真話丶不敢對抗不公不義等」的文化病毒;臺灣人民想要建立現代民主憲政丶三權分立丶司法獨立丶第四權道德與獨立化的政治,那是痴人說夢話的事!

2006-3-24(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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