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生育變法掏錢 農民受害

河南省杞縣城郊、葛崗等鄉鎮打著「計畫生育百日攻堅」的名義,對即使有二胎准生證的農戶,強徵500到1000元的「社會撫養費」。農民說,不管有沒有准生證,反正都得交錢,「骼膊擰不過大腿啊!如果這次不給錢,他們肯定還會變著法再收拾你。」

據新華網河南頻道報導,河南杞縣城郊鄉西十里鋪村,村民邵紅戰,他的第一個孩子生於1998年,到2002年時,已經符合「3284」(男30歲、女28歲、第一孩滿4歲)的農村二胎生育條件。鄉計生所讓他交了3,000元錢後,發了二胎准生證。沒想到,邵紅戰仍被罰繳600元的社會撫養費。

一位不敢透露姓名的村民說,社會撫養費本來是向計畫外超生戶徵收的,可他們這裡,不管有無二胎准生證,都得再交一次錢。不交錢,就搬你的電視機,扛你的糧食,扒你的房子,直到繳齊為止。即使心中憤憤不平,也只能給錢了事。

說起被罰款的事,村民張坤永說,如果我不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計生部門肯定不會給我發二胎准生證,現在我有二胎准生證,鄉政府又非讓我繳只有超生戶才應該繳的社會撫養費,這不是亂收費又是什麼?

即使有二胎准生證,村民說,「骼膊擰不過大腿啊!如果你這次不給錢,他們肯定還會變著法再收拾你。」

相同的事情,也發生在杞縣葛崗等鄉鎮。在葛崗鎮西雲村,村民任文全的獨生子任化勇今年30多歲,大孫女8歲,符合農村二胎的生育條件,可鄉里硬是讓繳了4,000元的辦證費,不繳不給辦證。沒想到現在錢也繳了,准生證也辦了,孩子也生下來了,這次「計畫生育百日攻堅」,鎮裡竟然又說他們家是超生戶,罰了1,000元。

一位農民說,很多農民辦准生證時交了錢。交錢的原因是:即使你符合生育條件,如果不交錢,計生部門也不會給你辦生育證。

杞縣城郊鄉西十里鋪村黨支部書記楚儲義說,前幾年計生部門為了給職工發工資,擴大了二胎生育證的發放範圍,有些不太符合或者當時還不符合二胎生育條件的,因為給計生部門繳了錢,也得到了准生證。這次縣裡搞計畫生育「百日攻堅」,給各鄉鎮都定了社會撫養費的徵收任務,為了完成任務,村裡只好把這些持證戶也納入繳費範圍。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農民表示,鄉鎮幹部的說法,並不符合事實。到底符不符合辦證條件,計生部門說了算,准生證也是計生部門發的,現在怎麼成了我們農民弄虛作假?退一步講,即使個別人有弄虛作假的現象,那有關人員是如何把關的?

這位農民表示:「辦證要錢的是政府部門,辦了證再說你超生罰錢的也是政府部門,說到底還是要變著法掏農民口袋裡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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