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油董事長被判罰40萬新元

因未披露5.5億美元的衍生產品交易虧損,昨天,中航油(新加坡)3位高層被判罰款。其中,董事長莢長斌因為參與內部交易和未披露虧損被罰40萬新元,非執行董事顧炎飛和李永吉因未披露虧損被各罰款15萬新元。中航油(新加坡)今天將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為公司重組劃上句號。

  上述3人同時也是中航油(新加坡)的母公司中國航油集團的管理人士。其中,莢長斌是中國航油集團的總裁。中國航油集團昨天發布聲明稱,莢長斌將主持今天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為公司重組劃上句號。而中航油(新加坡)前總裁陳久霖的判決將在下一步進行。

  新加坡基層法院的法官LiewThiamLeng表示,莢長斌的罰款中包括因內部交易被處以的25萬新元罰款,以及未披露虧損而被處以的15萬新元罰款。如果莢長斌不支付25萬新元的罰款,他將面臨18個月的監禁,如果另外15萬新元的罰款不支付,則將增加12個月的監禁。

  顧炎飛和李永吉如果不繳納15萬新元的罰款,也將分別面臨1年的監禁。顧炎飛昨天辭去董事職務,但仍擔任公司重組的工作組組長。

  中航油(新加坡)這次衍生品交易虧損是利森在1995年給霸菱銀行造成14億美元虧損以來的最大虧損案。中航油事件涉及近16000名股民,100多家債權人,是新加坡歷年來債務金額巨大、債權人眾多而複雜的一次重組,也是中國首例海外上市中資企業進行重組。

  2005年6月8日,債權人表決通過了新加坡公司債務重組方案。2005年12月5日,中航油集團成功引入英國石油和淡馬錫作為中航油(新加坡)的戰略投資者。2006年2月8日,新加坡公司對外發表公告,公布了重組後的新董事會人員名單。


晨報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