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真相辯護

據明慧網2006年2月18日報導:2006年1月17日,中共保定市新市區法院因電視真相插播事件對法輪大法弟子張榮傑、支佔民、劉永旺、魏海武進行非法庭審。從上午9:30分到中午13:10至上午9:00左右,四位大法弟子分別由兩警察架著,被迫害最嚴重的是張榮傑,幾乎奄奄一息,完全是由警察拖著地上的樓,大法弟子劉永旺由於雙下肢麻木,不能正常行走被拖到四樓,三位男大法弟子的頭髮幾乎都是灰白。保定市新市區檢察院張月龍作為公訴人,所舉的證據與證詞無推理關係,證詞邏輯混亂,只是荒唐的空喊著「合理」「合法」。

中國,說實話是要受到審判的,尤其是說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的某些實話,這就叫因言獲罪,何罪之有?只是因言受難罷了。天津六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景佔義被以不撒謊就要秘密處決要挾從而在焦點謊談上被迫誹謗法輪功;大法學員王博一家因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而流離失所,異走他國;又有多少法輪功學員因傳播《九評共產黨》、傳播中共迫害法輪功真相而受到酷刑折磨和常年冤獄。中共把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寫進憲法,卻在人民的頭上想撒就撒,想拉就拉,拿憲法當手紙。

中共目前在全國控制著幾千家廣播臺、電視臺,十幾萬種平面媒體,六大全國性信息網路產業運營商幾乎壟斷了全國1億互連網用戶和數億電話、手機通訊用戶。這個龐大的系統的信息製造機器和千百萬專業信息製造者與傳者每天都在幹些什麼?三個字:偉光正,一句話:形勢一片大好。中共大躍進時的畝產萬斤在今天的輿論界絕不是虛言了,每天有多少信息海量在人們的眼前晃悠?但無論多少,都是容不得半字真言的。中共每天製造的浩如煙海的信息中竟容不得《冰點》的一篇文章,容不得真善忍三個字,容不得《九評共產黨》一本小冊子。嗚呼哀哉,中國堪稱目前世界謊言製造量第一大國,謊言受害者人口第一大國。人們獲得謊言的經濟成本在下降,但獲得真相的成本在提高,而這其中真相傳播者的付出也決不是勇氣二字所能概括的。誰會希望自己終生生活在謊言與欺騙當中,施與受騙者真相無異於救贖。《九評》的傳播者們,法輪功真相的傳播者們,難道不是民族的大英雄?歷史的創造者?神靈們的寵兒?這種游離於中共宣傳系統外的真相傳播幾乎把中共龐大的輿論機器淪為一堆廢鐵,偶爾的插播就使他們如臨大限.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這種正義的代價我們是決不能承認的,這樣的黑邪社會注定是要淘汰的。天滅中共之際,誰會充當為石獅塗上紅眼的潑皮無賴呢?歷史有時的確是個宿命,我們知道這樣的人從來就沒有消失過,否則閻王就此就要失業了。中共海內外的特務們最近如夏日雷雨前的地蟲紛紛從陰濕的角落突現了,要蹦就抓緊時間蹦吧,暴風雨之後,你們將在哪裡安身?否則就徹底蛻皮,蝶化,新生。

上述插播案在最後的陳述過程中,辯護律師站在公正的立場上,沉著而冷靜,用大量事實說明邪黨給大法弟子起訴的罪名不成立。辯護律師在此案中的智慧與正義讓人拍手叫好。律師辯護:公訴人開始說到天津插播事件,開始說插播的內容是「法輪功真相」,但又反覆的說插播的內容是《九評共產黨》,那麼法庭不在當庭播放插播內容,怎麼說是反動言論呢?又有哪一級別的法定機關證明《九評共產黨》是危害社會的?又有哪一機關有資格作出這樣的鑑定?退一步講《九評共產黨》是有危害,那危害的客體是什麼?「政黨」,那危害到什麼程度?如果沒有法定的鑑定,就不存在危害的客體,有害的行為就不存在。再退一步講,即使《九評共產黨》危害到共產黨,那是對一個政黨的危害,與本案公訴人對被告人所指控的沒有關係。是啊,如果說《九評共產黨》是反動言論,為什麼不公布於眾,為什麼不拿到人大去提案,為什麼不當庭辨別一下?哪一級別的法定機關證明《九評共產黨》是危害社會的?那危害的客體是什麼?「政黨」能夠和「社會」等同嗎?這些問題都是邪黨的死穴,凡是真相,都是點中它死穴的彈指神功。值得一提的是,這樣敢於在公正立場上說話的律師多了起來,高智晟、楊在新多了起來,他們在維護著真相的傳播,在替真相辯護。(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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