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的刑法有「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對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與的,也要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依我在大陸的觀察,凡是攤上「顛覆罪」的,不是手無縛雞之力、喜歡舞文弄墨的夫子,就是因憂國憂民而「對現實不滿」的草民,真正凶神惡煞的暴徒幾乎沒有。而且由於司法解釋上界定十分模糊,「顛覆國家罪」就像地雷一樣,你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踩上了。反觀加拿大,顛覆國家政權是在有組織、有領導的方式下進行的,短短兩個多月,自由黨政府就被人民的選票「推翻」了,沒有人頭落地、沒有惡匪橫行,加拿大和所有民主國家一樣,形勢依舊一派大好!
加拿大的經驗證明:不費一兵一卒、一槍一彈,政權就可以和平爭取到手,也可以和平轉移出去。哈帕現任總統和卸任總統馬田都表現出了他們的素養,表現出了他們所具有的民主理念和作為政治家應有的覺悟。看來,政權是可以顛覆的,也是應該顛覆的。政權倘若永遠地不被顛覆,那麼就會老邁昏庸,就會朽木不可雕也,就會喪失自己的青春之活力和青春之熱情,就會變得渾渾噩噩、無所作為、無能為力,就會變得腐化墮落。對政權進行合程序的顛覆,正是人民的期待,也是國家可持續性發展的保證。
另一方面,政權的被顛覆沒有什麼了不起的,歌照唱、舞照跳、雪照滑。天一樣藍,歲照樣流;只要那些以人民的名義為一黨之私禍福勞心傷神的人,才會害怕權力被約束、被分割、被消失,才會千方百計去打擊那些關於質疑(還不是挑戰)的聲音。鄧小平的話有少數幾句還有點道理,比如:發展就是硬道理。其實,顛覆就是發展,顛覆政權就是要發展社會,合程序地顛覆政權就是人類文明的顯著標誌。沒有政權的和平轉移,亦即和平地顛覆,就沒有也不可能有社會的正常發展和人類文明應有的歷史進步。反對政權合法的、亦即合乎民意的顛覆,也就是反對人民的根本意願,也就是反對社會的正常發展和人類文明應有的歷史進步。
在大陸,以往一些爭奪領導權的活動,常常演變成腥風血雨、你殺我砍、屍橫廣袤般的龍虎惡鬥。一句「把血肉筑成新的長城」,令不少人膽寒。不少人都把政權的更疊和「人頭落地」連在一起,以為政治鬥爭都是決一雌雄、決一死戰的血腥運動。其實,時代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西方政治的演進,令他在現代化的前進中付出了比中國大陸少得多的社會成本,但一些海外華人卻表現得彷彿渾然不知。他們投身於中國經濟的熱情,遠遠超過對中國政治民主化的關注,這在一定程度上舒緩了大陸政治民主化的壓力。要克服以不正當鬥爭或戰爭的方式奪取權力的弊端,就必須實行和平爭取權力的現代化的政治體制。就要先顛覆「顛覆國家政權」的固有思維。這是加拿大的經驗,更是今天人類政治文明的成果。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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