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類治國:仇和現象與明朝的滅亡
看起來「仇和現象」與「明朝的滅亡」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是從國家政治運行機制角度作歷史考察,就不難發現二者有著內在的邏輯關係。仇和因其在地方的敢干即不考慮百姓利益而著稱,現在又由市委書記升任副省長。在東亞政治模式即「經濟自由,政治獨裁」的政體下,它突出表明經濟效績合法性仍是一個政治改革風險高估社會的習慣性選擇。在中國政治文化傳統中,這仍是「孔丘-西門豹-粗糲治國」的再版。
「粗糲」二字是古語,即未經細加工的米。古人送禮多以此語客套,如《史記▪刺客列傳》有云:「故進百金,將用為大人粗糲之費,得交足下之歡。」
粗糲二字在漢以後的流轉中,再也音樂術語中的「粗厲」二字相切合,就有人品質粗魯的含義,再往下來就與「畜類」音近意混,簡言之:粗糲治國可說成畜類治國。
這絕非是文罵,而是考究古源以論委實。畜類治國不獨於仇和為甚,只是他不自覺間進入了政治文化角色。孔丘講「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無情地擴張政府權力,以致他執政的三個月內就殺了論敵;西門豹不講法律秩序,以「滑稽」懲巫術把幾條人命丟進河裡,自己成了歷史上的好官。孔丘與西門豹一儒一法,皆在粗厲(畜類)治國之列。有了這樣的歷史版本,中國漢唐政治中酷吏現象則為「小菜一碟」了。
仇和之治從文化本質上講就是粗糲(畜類)治國的延續、酷吏現象的再版。所謂「政治上不成熟」、所謂「道德主義與功利主義悖論」均不足以說明問題。如果一定套化現代政治術語說話,那麼就是對國家權力的迷信。也就是說,仇和現象是公民社會的一種極端反動!
共產黨繼續重用這樣的人,只能加速自己的滅亡,只能為我們這個本已危機重重的社會帶來更深重的災難。
這絕不是什麼危言聳聽,更不是什麼「煽動性」言論,甚至我也反對有人把上述定論理解為「保護共產黨」。我只想以對歷史邏輯的把握,對社會負責。中國陷入明未狀態,倒霉的是十多億無辜百姓,共產黨7千多萬還不到中國人的6%。我們不能因6%那部分人的災難連累了我們自己!!
大凡讀過《明史》的人都知道嘉靖年間發生過「倭亂現象」。實際上,「倭寇」的人員組成70%至80%是中國人,領頭的也是中國沿海人民被迫入海為盜(走私)者。有人說,明亡於宦官專權、李(自成)張(獻忠)之亂。其實,我們只要稍做歷史考察,就不難發現明朝滅亡的還有第三大原因,甚至說第一主因是「倭亂」,而倭亂之起則源於明初以來的海禁政策。海禁政策就是迷信國家權力的產物。
朱明開國後為防止原來對抗的殘餘勢力利用海洋為基地,進行叛亂活動,下令不准出海捕魚。這個政策打亂了中國自春秋戰國已具規模到宋元為盛的海洋開發事業,也讓千百萬沿海人民失去了世代賴以生存的祖業。更有甚者,朱明王朝還令海島及沿海漁民內遷。
為了這項狂妄的國家政策,地方官員不顧百姓死活,比後世希特勒屠殺猶太人絲毫不遜色。在福建,「三日為期,限民徙內,後者死。民間倉卒不得舟,皆編門戶、床簀為筏,覆溺無算」;在浙江,「約午前遷者為民,午後遷者為軍。」(見陳尚勝著《懷夷與抑商:明代海洋力量興衰研究》,P38,山東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一個以人民為敵的政府必然把受害的那部分人民中的精英逼到對抗的道路上去,至嘉靖年間,終於發生了為期12年的「倭亂」。後來雖說「倭亂」蕩清,朱明又走了80年的歷程,但自此以後,民間就永無善待政府之心了。不信,研究一下張李二人屠城的頻率與方法,就可見一斑了。
仇和現象仍然是畜類治國的一個現代版,它不可能用「個人英雄主義」來輕描淡寫。在本質上講,這也是經過現代包裝的流氓政治。
這種流氓政治不僅在仇和現象中得以表現,在計畫生育「國策」執行過程中,在打擊所謂的邪教運動中,乃至在今天對高智晟、郭飛熊的「軟控制」中,都有表現。
無須諱言,「粗糲(畜類)治國-酷吏傳統-流氓政治」的架構或「粗酷流結構」,不僅是人民的災難也是共產黨自身的災難。
苟以建設和諧社會為當今之計,就必須放棄「粗酷流結構」;否則就不能說我們這個社會是「以人為本」的社會,只能說是以粗糲(畜類)為本。
《觀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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