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未來的「世紀之審」

2005年10月19日,伊拉克前總統薩達姆因種族滅絕諸罪受到伊拉克人民的審判。中國會不會也有自己這樣的「世紀之審」?

在薩達姆當政的8、90年代,「審判薩達姆」簡直等於異想天開。但是,今天審判已成現實。它激勵著有待民主化的國家和人民去思考,有朝一日是否也要仿效。在中國,「世紀之審」就是審判鎮壓、迫害中國異見人士、「6.4」、法輪功的上上下下的凶手。

中國的「世紀之審」,既要彰顯法律的公正、嚴厲以及權威,又要理性地兼顧中國的政治實情。一般而言,有兩種態度:當局的拒絕審判和民間社會的堅持審判。

美國政治學者亨廷頓在考察當今世界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時,指出專制國家向民主國家的轉變中,會遇到並必須理性處理的棘手問案題之一,是如何對待民主前夕專制的罪犯們,舉了東歐幾個國家的成功案例。中國也要面對這個重大的政治問題。

中國遭受一黨專政的災難,1949到1978為第一時期,反右、大躍進是全社會的。1978至今為第二時期,儘管災難也是整個社會,但其中又以嚴酷迫害1978年啟蒙社肇端,稍後西單民主牆,而後「6.4」蔚然成觀的中國反對派、異見人士、以及法輪功最為突出。中國「世紀之審」的對象,就是這些罪犯和迫害狂。

「死者已矣」。這在中國是一種寬厚。中國的「世紀之審」,是指那些曾經犯罪和繼續為虎作倀的人。從法律講,這些罪犯罪有應得。但從政治上考慮,這些罪犯們又依然是現實政治力量。他們的困獸之鬥,對中國的憲政進程和時機都會有巨大負面影響。延誤和錯失中國民主憲政的歷史機遇是最大的政治失誤。中國現代歷史不乏案例。筆者主張,堅決審判。但有必要在「度」上考慮。這個考慮現在就可以告示天下。對於中國這個已經幾千年專制,又經中共幾十年專制的國家,其憲政進程,可以不以三年、兩年計算。在審判的「度」上,明白無誤地告示天下,現在是最珍貴的告示時機。

政治之有別於法律之處,還在於團結今天中國的一切憲政力量(這有似於中共的統一戰線),以期實現中國憲政這個千秋大業的大政治目標。在具體操作上,團結就是瓦解對方。給那些罪犯一個將功折罪,悔過自新,懸崖勒馬,放下屠刀的希望和機會。中國的「世紀之審」,必將成為現實,但還不是現實。對方也知道。況且,這些罪犯們,除了極少數既是民族極端分子又是民族敗類、人民罪人之外,極大多數也是被動犯罪,是脅從。中國迫害異己,清除異己的政治生態,是在中共一黨制度下生成的。在這種政治生態中,進入公權力領域,不迫害異己的單個個人是無法生存的,就如不貪污腐敗、不貪贓
枉法的官員在中共官場中也不能生存一樣。前不久,安徽毫州市委書記李興民為慶祝自己的當選,竟然荒唐到動用本地財政為自己舉行「閱兵式」,迫令全市一萬多名官員、警察參與。今又見,安徽阜陽物價局長張保鈞因制止教育亂收費受壓受阻止,憤而辭職。一反一正,前者層出不窮,後者寥若晨星,也算是中共官場生態生長不出個人潔身自好、廉潔奉公的規律和現象,其中,又有書記和一般普通黨員的區別。又加之,他們也是同胞情緣。那種趕盡殺絕的中共階級鬥爭、階級仇殺之類的邪惡意識,不應該出現在這一代中國民主憲政踐行者身上。中國民主憲政的未來,應該是一個真實的自由和諧社會,有別於中共虛假宣傳的「和諧社會」。

中國的「世紀之審」就要到來,正告現在仍為虎作倀的犯罪者們,必須現在就停止犯罪,應該對自己、自己的家人和國家、民族考慮。像中共的秘密警察無處不在一樣,中國民主憲政踐行者也無處不在,監督並記載著你們的犯罪和悔改。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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