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媒體和官員在礦難後表現大不相同
2006年剛剛降臨不久,元月二號清晨美國西佛吉尼亞州發生了震驚全國的煤礦爆炸事件。12名礦工遇難,一人幸運生還。在事發後的這幾天,美國媒體全方位報導搶險工作以及相關情況,政府官員、煤礦主全在現場指揮搶險或者安撫家屬。這不禁讓人聯想起煤礦災難頻發的中國在事故發生後,處理事故的手法與美國是多麼不同。美國西佛吉尼亞州薩戈煤礦發生礦難後,美國各大媒體,包括中國新華社在內的國際媒體,大量湧入煤礦所在地進行全方位的報導。新聞頻道CNN 更是幾乎24小時追蹤報導,搶險現場不時召開記者招待會,西佛吉尼亞州州長和煤礦負責人或是對發生這樣的事故表示遺憾,或是介紹搶險最新進展。礦工家屬被安排到現場附近的教堂等待,他們出現在電視攝像鏡頭前的頻率最高,向記者講述他們的感受。
讓我們再把想像的鏡頭,移向中國廣西南丹煤礦2001年7月發生的礦難現場。事故發生後被隱瞞了整整10天,才被揭露出來。趕到現場採訪的記者受到礦方人員的跟蹤、阻攔甚至用凶器威脅。有的記者是冒著生命危險,把事實的真相公布於眾。
2002年,山西富源煤礦發生事故後封鎖消息的做法如同南丹的翻版,「防火防盜防記者」在這裡得到全方位的展示。即使是官方允許報導的礦難,經常也是只有幾家官方媒體可以採訪,其他媒體一律採用新華社通稿。
為什麼中美之間在處理礦難的手法上有如此大的不同呢?美國喬治梅森大學政治學教授萬明說:「正常民主社會都是屬於平民社會,像這種事關係到平民的事裡頭,其他人會有共感;另外像這種事比較容易吸引觀眾的注意,所以它是一個互動的關係。」
西佛吉尼亞州的州長曼秦在事故發生後一直在現場安撫家屬,他不懼怕媒體的問題和家屬的質問。相反,在山西富源煤礦發生事故後,官員把記者隔離在警戒線以外,躲開記者的詢問,如果意外碰上記者,也是一問三不知。
萬明說,中國官員如此不負責任的表現,是因為他們與煤礦主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一個是當地的官員擔心影響自己的政治前途,另外很重要一個,官員和礦主之間的關係屬於是腐敗性質的。」
但是,萬明說,美國的官員就不是這樣,因為他們是民選的:「他不關心的話,他肯定會給選下來的,這毫無疑問的。因為選民要求比較高,在民主社會上一般選出來的官員還是有些責任感在裡面,因為他的權力來源不一樣;官員權力來源是由上級,那你就最擔心就是上級認為你沒有能力,或者說你給他捅出簍子,所以他要捂著干。」
美國薩戈煤礦事故發生後,媒體已經揭露出,該礦在2005年就受到聯邦政府煤礦安全管理部門200多項警告,最近的一次警告就發生在去年12月底。
美國紐約市立大學政治學教授孫雁說,遇難者家屬一定會把這家煤礦告上法庭。美國在1909年發生一起重大礦難後,就制定了有關礦工賠償問題的相關法律。孫雁說,中國應該在這方面學習美國:「首先都要把那些條例都列好,那一方面他們應該負責任的,法律上一定要嚴密,如果出了事話就要訴諸法律,要罰到他慘,罰到他垮掉。」
孫雁還表示,中國政府應該像美國一樣允許媒體自由報導礦難事故:「孫雁:中央好像有這個意圖,已經開始說責任事故可以報,但是到了地方上又是二回事,對記者是很粗魯的,拳打腳踢啊、繳他們的器材啊、人身攻擊他們。」
美國在二十世紀初,直到四五十年代,一直都是礦難頻發的國家,當時發生死亡上百人的礦難並不罕見,最嚴重的一次是發生在1907年,360多人遇難。但是自從70年代以來,礦難已經很少發生。
中國安監局局長李毅中最近說,要清洗中國「帶血的GDP」。如果中國的媒體不開放,官員腐敗問題不清除,GDP上礦工的血又如何清洗得掉呢?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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