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連杰昨日出席《武動積極人生座談會》,與現場約二百名中學生分享人生經驗。席間他自爆辛酸史,表示當年拍完《少林寺》後,為了預備下一部電影,不停煉功,以致多處受傷,腳部更因打石膏而不能彎曲,甚至隨武術隊來港表演時只能做「座上客」,被人誤當他耍大牌。
最後醫生給他兩條路選擇,一是以後不作劇烈運動,二是可以繼續拍動作片,但有心理準備要坐輪椅度過餘生,他感慨地說:「我當時只得十九歲,二十六年後的今日,我覺得坐輪椅的日子愈來愈近。(為何堅持拍動作片?)電影是一個好大的平臺,給我去推廣武術。(利智有沒有阻止?)我老婆一向好民主。」
李連杰十一歲便當上全國武術冠軍,當時他只希望可以減輕母親在生活上的痛苦:「我父親很早過身,母親獨力養大我,我只希望她有面子。」
吃盡苦頭
席間他又提到拍戲吃過不少苦頭:「拍了這麼多年戲,受過好多次傷,但電影公司是不會向外間公布,因為銀幕中的黃飛鴻是英雄,不可以給人知道現實中是鬼腳七,這樣好難吸引觀眾入場。」
他自言當年在內地與香港有點名氣,但到了美國發展時,只是一名新人,同樣要爭取拍片的機會,巨星只是一個形容詞:「別人只會看到我風光一面,我拍戲會全力以赴,但經常口碑不一樣。」有傳洛比桑另覓他人,頂替他合作拍西片,李連杰說:「是嗎?我不知道,我同洛比桑是夥伴,合作拍過兩部電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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