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眼球事件追蹤:院長職務雖免 照樣當局長

2005年12月29日下午4時,安徽省宿州市市立醫院眼科病房,33歲的王廣風木然地坐在床上,右眼上覆著白紗布。紗布下面,他的右眼眼球已被摘除,而他的左眼因先天性白內障,只有微弱的光感,幾乎完全看不到與他相隔1米遠的記者。

  12月11日,王廣風和其他9名患者同時在宿州市市立醫院接受了眼球植入人工晶體手術。第二天,10名患者眼部陸續感染,被緊急送往上海某醫院就診。12月13日,9名患者的單眼眼球因感染嚴重被摘除,王廣風就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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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大家並不陌生,震驚全國的宿州摘眼球事件,最近見到安徽衛生廳的處罰結果:「取消宿州市立醫院「二級甲等」醫院稱號,責令醫院立即終止與上海舜春揚科貿公司的合作協議,沒收非法所得31.86萬元,罰款3萬元。省衛生廳還建議宿州市委、市政府對相關責任人做出嚴肅處理。」

在醫療行業混亂的無以復加狀態下,如此大的事件,竟做了如此不痛不痒的處罰,再次凸顯衛生監管體制的裙帶弊端:老子處罰兒子,打不痛,罵不痒。

我們看一下,對醫院的處罰,除了3萬罰款,整個都是虛的。3萬元對一個市立醫院簡直就是九牛一毛,這樣的處罰有意義嗎?能起到懲戒和震懾其他違法者嗎?無怪聽一個醫藥騙子說:我們就是電視、報紙廣告騙,預備幾百萬讓他們罰,那還賺幾千萬呢。


  被免職的醫院院長仍是市衛生局副局長

  在採訪中,記者偶然獲悉,事件發生時,宿州市市立醫院院長郝朝春,同時也是市衛生局副局長。事發後,宿州市委於12月21日下發文件,免去了郝朝春的院長職務。

  12月30日晚21時,記者在宿州市衛生局網頁上的「市局領導」列表中看到,郝朝春的職務依然是副局長,在名單中排第三位。從履歷可以看出,他自1997年起開始擔任副局長職務。

  12月29日,由事件安撫小組成員、市政府有關人員及醫院有關人員出席,在醫院召開了針對患者及家屬的安撫會議。幾名參加了會議的患者家屬向記者透露,郝朝春以「衛生局郝局長」的身份出現在會議中,並對患者致歉和安撫。也就是在這次會議上,許多患者家屬才第一次得知,郝朝春同時是衛生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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