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黨人王榮清再次被中共杭州警方刑事拘留

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成員王榮清先生,於2005年12月29日上午8時被警察從家中"帶到"江干區閘弄口派出所,時至30日晚仍未回家,經中國民主黨杭州同伴們的多方打聽,得知已被刑事拘留。

由於王榮清先生的唯一直系親屬--女兒遠嫁他方,我們沒有直接看到《刑事拘留決定書》的內容,所以還不知道警方這次拘留王榮清的事由即警方認定涉嫌所犯的"罪名",也無法知道具體所關押的處所。這為中國民主黨浙江籌委會的同伴們為王榮清先生準備和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造成了一定困難;還由於天氣寒冷,王榮清已有60多歲,身體患有高血壓和脈管炎等疾病,其他親朋好友欲送衣被、藥品等也不知該送往何處。大家都很替王榮清擔心,筆者也只好待明日(2005年12月31日)和王榮躍先生(王榮清先生的弟弟)約好上午九點到閘弄口派出所瞭解詳情。

目前,浙江民主黨的同伴們對王榮清這次被刑拘的原因有許多猜測,普遍認為最近王榮清和王東海、王富華先生共同發起為浙江民主黨獄中成員及家屬的年底募捐有關,當然由於王榮清先生具有較強的組織和動員能力並在這次募捐行動中承擔了主要工作也不無關係。

筆者認為:中國民主黨人以和平理性地推動中國的民主法治進步為目的,是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認的公民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等公民基本權利。過去已經發生和現在繼續發生的對民主黨人判刑或勞教,都是中共某些當權勢力對法律和司法公器的盜用和濫用,是它們為維護凌駕於法律和人民主權之上的政治壟斷特權" 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的結果,是必須盡快制止和平反的冤假錯案。當獄中民主黨人及其家屬因政治迫害事件還在繼續承受巨大苦難之時,我們獄外的民主黨人組織募捐對他們進行救濟以減輕受難者的痛苦是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符合人類"患難相助"的傳統美德。

所以,筆者在向所有朋友通告王榮清先生再次落難的情況呼籲關注之時,正告主使和實施此次事件的"權力者們":唯有真心實意地實行"民主法治,公平正義"方能實現真正的"和諧社會",厚德方能載物。切莫要把權大於法的錯誤行為喪心病狂地進行到沒有人性的地步!

2005年12月30日定稿於中國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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