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沒權利 賣官無止境
日前,山西省陽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轟動全國的「賣官書記」武保安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有期徒刑15年。武保安當即提出上訴。偵查發現,武保安任職期間,先後為滑國紅、翟明星等28人在職務提升、工作調整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29次非法收受對方人民幣88.8萬元。案發後,檢察機關依法扣押、凍結了武保安及其妻子王臨風的現金、銀行存款、購物卡等共計人民幣781萬餘元、美元89591元。(《中國青年報》11月21日)當年的「賣官書記」黑龍江省綏化市委書記馬德,大肆買官賣官,其管轄縣市的一半黨政領導涉及此案,舉國震驚。但馬德案餘音未絕,全國各地又紛紛出現更多的「買官賣官」的大要案,一個比一個數額更為驚人,如今又出現了「賣官書記」武保安。人們總是在出現這類腐敗案件時,強調要加強監督、加強思想教育,可是在監督措施一個個出臺、教育活動掀起一次次高潮,貪官們仍然一個個粉墨登場,體制的制約在他們面前完全已經失靈了,由此看來,武保安的出現絕非偶然。
經濟學在研究經濟效率時,往往強調產權清晰,產權明確與清晰,才能激勵所有者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而效率最大化,產權清晰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同樣,對於政治來說,也需要一個權利與權力清晰的問題。孫中山先生說,所謂政治就是治理眾人之事。而在現代社會治理眾人之事也必須是交由少數的管理者,但問題是,這些管理者能上臺進行管理是由多數人來決定還是由少數人來決定?
如果由少數人甚至由一個人來決定那些人可以當管理者,手中可以掌握權力,那麼,那些想成為政府官員的人必然就會投資於這少數人,眼睛只向上。就像武保安一樣,他只要在各種會議上,向與會者吹風,表明他當了書記以後調整幹部要大手筆、大破格、大面積、大調整、大交流,那麼他家就會門庭若市,上門者會以各種各樣的藉口動輒出手就是數萬元現金奉送。如果由多數人、由人民來決定管理者,那麼那些想成為政府官員的人必然會上街頭宣傳自己,到每個選區作出自己的當選後的承諾,眼睛向下不唯上,武書記家不但門可羅雀,就是他本人沒有干好,能不能坐在這個位子上還是個問題。
說白了,由多數人來選擇政府官員的問題,就是一個民主的問題,就是讓民眾可以有權來決定政府官員任命的問題。多數人比少數人或者一個人更能挑選出稱職的官員,因為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多數人也是比少數更難以收買的;由多數人來而不是少數人或者一個人來決定官員的任命,也更能保持社會的穩定性,因為既然是 「治理眾人之事」就應該由眾人來決定誰有權來管理眾人,少數人欽定的官員難以服眾;多數人來而不是少數人或者一個人來決定官員任命,也更有利於眾人的福利和公共利益,因為民眾挑選的官員必然要為民眾服務,而少數人挑選的官員只會投少數人所好。當然,民主也會產生一些弊端,比如群眾一時為情緒所左右,選出低能力領導,但不要緊,只要人民有權利把握他的升遷。丘吉爾說的好,民主不能產生最好的結果,但是能避免最壞的結果發生。
因此,買官賣官頻發的最核心的問題就在於誰有權來決定官員的升遷,清晰地界定政治權力歸屬的問題,就是官員是由民眾民主選舉產生,還是由書記們個人來決定。在武保安賣官案中,權力的高度集中於他一人就是他腐敗的根源,他在任縣長時,能收的禮就是一些菸酒和小額金錢,但是當了書記後,送禮動輒就是數千、上萬元,書記、縣長差別如此之大,正是因為他在書記的任上能決定屬下的升遷,人事權力的高度集中可見一斑。因而,監督缺位固然是一個方面,但是權力集中於一個之手,誰能指望那些下級官員能對他進行有效地監督?然而,只要將這些決定官員升遷的權力交由人民,無須任何監督,買官賣官就會沒有了市場。所以說,只要是人民手中沒有決定官員升遷的權利,賣官就會永無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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