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頓住房全美最貴 紐約住不起
日前一項分析顯示,曼哈頓是美國最昂貴的居住地區。紐約許多低收入居民「付不起」他們所住的家。政府的一些「付得起」住房努力的計畫也只能幫助幸運的少數人。位於威斯康星州的阮澤摩(Runzheimer International)國際經營公司,最近比較了全美300多個家庭收入為$60,000美元的四口之家的平均消費。分析顯示曼哈頓是美國最昂貴的居住地區,其私房擁有者每年花費$146,060美元,比全國平均值多137.9%。比具有類似生活水準的舊金山每年多$12,173美元。
通常「住不起」是指住房費用超過收入的30%。紐約三百萬個家庭中約有一百一十萬的家庭(佔36.7%)是住在他們住不起的住房裡。實際上六十萬(佔 19.9%)以上的家庭在住房上的花費超過他們收入的一半。從聯邦住房和城市發展部門提供的調查數據中,你會發現在紐約住房是多麼貴。
2000年,四口之家的中等收入為52,100美元,在這之下還有「低」、「非常低」或「極低」幾個檔次。雖然紐約是美國少有的有租約規章的地方,紐約人仍花費大量的錢用於租房。此外還有非常多的居民居住在公共住房裡或利用其它聯邦補貼。
在紐約那些有較高收入的家庭中,13.4%的家庭在住房上的花費超過他們收入的30%。另有2.9%的家庭花費一半以上。紐約有近一半的家庭屬於低收入(少於$41,700的四口之家),並且大多數人的住房費用佔了他們總收入的大半-無論他們是租賃還是擁有住房。其中幾乎三分之二的家庭住房花費超過他們收入的30%。幾乎有五分之二的家庭在住房上的花費超過收入的一半。對那些收入「非常低」(在$26,050 之下)或「極低」(在$15,650 之下)的家庭來說就更「付不起」了。
貧窮區域的住房費用負擔最大,如布朗克斯區南部和哈萊姆(Harlem)的一部分;布魯克林區包括貝得福得、Stuyvesant和Flatbush周邊區域,及Greenpoint 和Williamsburg 的一部分;皇后區和Jamaica的一些地區。
紐約在美國具有十萬以上住戶的107個地方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50%以上用於住房」的比例居首位;所有居民「收入的50%以上用於住房」的比例排在第四位,僅比邁阿密,洛杉磯,San Juan和波多里哥好一點。
全美國前5名居住消費最高的地區的住房消費佔全部生活費用的59%到69%。住房消費也影響其它生活消費。分析指出房屋貸款利息和房地產稅對聯邦收入稅和州收入稅的影響。
以下是5個最昂貴的居住城市的住房消費值和城市每年消費高於全國平均值的百分比:
1.曼哈頓Manhattan $146,060美元 137.9%
2.舊金山San Francisco $122,007美元 98.7%
3.洛杉磯Los Angeles $117,726美元 91.8%
4.聖荷西San Jose $108,506美元 76.8%
5.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 $102,589美元 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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