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餐館無「雅座」

一位朋友到美國留學,早去的同學請他吃飯,到餐館見所有人都是在大廳裡就餐,就問早去的同學,這裡的雅座呢?那同學哈哈笑了起來,說,在美國只有餐館檔次不同,所有餐廳都沒有雅座,到這裡就餐的人都是一樣的。這位同學接著解釋說:「要是在美國某個餐館還弄個雅座,老闆碰見有錢的喊聲:樓上請!那肯定掙幾輩子的錢都不夠打官司的。顧客來了,指著雅座說:我要坐那個位置!要是不交錢不讓座,那肯定上法院了,老闆得按歧視罪處理,那什麼精神損失費亂七八糟一加起來,沒法計算了。」
與此相對應的是我們幾乎所有餐館都有「雅座」,所謂「雅座」,也就是不同於大餐廳,是飯店的「高級房間」,能使用的也都是一些能花起錢的「有頭有臉」人物,更是一種「身份」的象徵。當然,「雅座」在我們國家是有很悠久的歷史了,正像那位朋友說的,過去的「店小二」,看見「闊人」進門,總要喊一聲「樓上請」,不用說,「樓上」就是「雅座」了,魯迅小說《孔乙己》裡就有非常形象的描述,那個時代,穿長衫的就能坐在裡面喝酒吃飯,短衣的苦力就只有站著,孔乙己就是個「穿長衫而站著喝酒」的唯一。這也已經成為了我們的習慣,可仔細一想,這個「習慣」卻包含著很大的歧視。

在當今社會裏,人的收入高低不同,但所享受的各種權利都是一樣的,也就是說,「人格」沒有高低貴賤之分,飯店賓館的檔次有高低,可以供不同收入的人選擇,但在同一檔餐館酒店裡設「雅座」,人為的把顧客分為三六九等,顯然是對顧客人格的不尊重,而類似這樣的「歧視」在我們的各種行業還有很多,同一檔次的浴池,有大廳,有「包廂」,同一家企業,同樣的勞動,正式工和農民工就是兩種對待,甚至同一棟樓,管理人員就能讓有的人乘電梯,有的人爬樓梯。而我們好像也習慣了這種歧視,更沒有人像人家一樣懂得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尊嚴,而萬一真有顧客叫起真來,我們的法律會不會「較真」也還很難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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