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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下「法輪功通州拋屍案」真相(組圖)

 2005-07-25 23: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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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6、17日,預審處來人要鄭立彬拍誣陷錄像,被鄭拒絕後,看守所劉姓科長夥同多人把鄭摔倒在地上,踩在腳下,多人使用電棍,對他進行瘋狂電擊。

(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導)2001 年7月,中共嚴密控制的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節目,在繼「天安門自焚案」後又推出了一個驚天大案,所謂「法輪功通州拋屍案」,事後那幾個「主動配合,坦白交代」了的人都被判以13年重刑,至今分散關押在偏遠地區,音訊全無。唯一「拒不認罪」的主要當事人鄭立彬,在被非法勞教三年多,其後又多次被綁架關押之後,近日終於公開站出來揭露真相:所謂「通州拋屍案是在美國總部直接指揮下進行的」全是謊言,當時的那幾個「坦白者」,都是在極度酷刑折磨下的曲打成招,無中生有。

是中共害死了劉仁芳

據明慧網報導,死者叫劉仁芳,是四川省郫縣農村的一位50多歲的村民。99年2月煉法輪功之前,長期患有嚴重的氣管炎和頭疼病,煉功後身體才得到好轉,她常對人說:「是法輪功救了我的命啊」。

99 年720之後,為了說一句真話,劉仁芳在多次向地方各級政府申訴都無門的情況下,依據憲法賦予的公民上訪權,到北京上訪。當時的中國可謂黑雲壓天,到處一片紅色恐怖。凡是練法輪功的,不但車站路口到處查,而且連旅館也不讓住,查出一個就立刻關押,輕者被打罵,重者被投進監牢,甚至被打死,而各省的駐京人員與北京的警察一起,到處搜捕法輪功上訪者。

當時劉仁芳和許多來北京上訪的學員擠在一間合租的房子裡。為躲避迫害到處流離,居無定所,衣食無著,每天都得承受巨大的精神壓力,使剛煉功才5個月的劉仁芳難以承受,舊病復發。而在此時,和劉一起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又被綁架,無人照顧的劉仁芳終於撒手人寰,死在租住的樓房裡。

明眼人不難看出,如果沒有中共的瘋狂迫害,劉仁芳也不會死在上訪途中的。承擔責任的應該是發起迫害的中共,而不是別人。

不是功友不管,而是別無它法

2001年2月13 日,當和劉仁芳一起上訪的學員,在經歷了40多天的非法關押,後來被警察扔到荒郊,最後終於回到原租住處時,發現劉仁芳已去世多日。悲痛萬分的女學員不知如何處理,就找到了當時剛剛認識不久的鄭立彬。

鄭立彬此前不認識劉仁芳,這位學員也不知道劉仁芳的姓名及原籍,因為上訪的學員都是自發來的,誰也不瞭解對方的姓名地址。在無法聯繫劉仁芳家屬的情況下,鄭立彬當時的第一念就是不能連累房東,應盡快轉移屍體。

當時的鄭立彬因練法輪功而被全國通緝,隨時面臨著被抓捕的危險,此時報警無異於與虎謀皮、自投羅網。北京又剛剛發生栽贓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偽案」,民眾對法輪功的誤解正值頂峰,對法輪功學員的抓捕迫害也空前的慘烈。在這樣被逼無奈的情況下,鄭立彬決定自己處理屍體。於是他們買來布單和袋子,把劉仁芳收殮好,借一北京學員的車把屍體拉到了通州河邊。當時天寒地凍,地面堅硬似鐵,根本無法掩埋,只好放在岸邊,希望好心人能夠掩埋、收殮或報警。

在後來製作謊談節目時,鄭立彬問央視一記者,你若處在我當時被迫害的嚴酷境地,你將如何處理?他無言以對。

酷刑折磨下不屈服

說起鄭立彬,這些年他多次被非法關押,受的酷刑折磨可謂令人髮指,無法想像。下面的圖是鄭立彬出獄後演示的他所經歷的部分酷刑場景。

2000 年6月6日,佳木斯看守所副所長李德權對鄭立彬強行灌食。李德權拿著一個竹板使勁撬鄭立彬的牙齒,竹板被鄭咬斷後,李惱羞成怒,把斷了的竹板在鄭的嘴裡凶狠的擰來擰去,鄭的口腔頓時血肉模糊。

2001年2月22日,鄭立彬在北京石景山區永樂小區再次被北京市國家安全局綁架。一同被抓的還有新疆烏市工業大學物理研究所講師周根正,江濤、鐘洋等人。

在北京新安勞教所裡,鄭立彬被關在終日不見陽光,不辯時日的黑屋子裡17天,天天遭受10萬伏電棍輪流電擊,每次電擊都電到幾根電棍都沒電為止。當時鄭立彬的手上、身上、腋下、下頜、腿的內外側到處是電擊傷。手被銬得嚴重腫脹,自己不能解褲帶。他的心臟也經常出現抽搐性絞痛。連施暴的警察私下都說:「這小子真厲害,換個人,早就死了十幾回了!」

但殘酷的折磨並沒使鄭立彬屈服。2001年3月9日鄭立彬從北京轉回佳木斯,在佳木斯勞教所關了一個月小號。室內冰冷潮濕,沒有床鋪被褥,鄭立彬的身體受到嚴重摧殘,造成下身潰爛。

2001 年4月17日,鄭立彬被北京安全局突然急調回北京,關押在北京市安全局看守所裡(大紅門47號)。原來,北京安全局在對周根正等人的高強度突擊洗腦中,偶爾聽到有法輪功學員死在上訪途中的消息,(因為鄭立彬曾對周根正提起過一點劉仁芳的事,)如獲至寶,於是想從鄭立彬這個當事人口中逼出口供,製造所謂「法輪功拋屍案」,再次污蔑法輪功創始人。

折磨一天天相似的重複著,罪惡卻一天天不同的積累著,但鄭立彬始終沒有屈服。所有這些折磨都是為了摧毀鄭立彬的意志,讓他放棄「真善忍」的原則。只要他說不練法輪功了,以後再叫他編瞎話就容易了。

鄭立彬回憶了那天「焦點謊談」記者李玉強,(天安門自焚案中,那個不帶口罩就直接採訪重度燒傷劉思影的那個女人)和四、五名記者在北京市一處(國保處)與予審員一起威逼誘騙他的情形:

「我被帶到一個架好攝像機的屋子裡。一個女人(後來我才知道她就是李玉強)要採訪我,我問她,你是哪兒的,她說:「我是公安局的,要做一個資料。」我說:「你們一直是在迫害我,我一律不承認,當年栽贓劉少奇的時候,一夜之間就鐵證如山了。」我給她講了我被非法拘留和勞教中遭到的非人迫害,整個過程攝像機都攝了下來。我要求他們不要進行斷章取義的剪接,李玉強笑而不答。於是我對她說:「你把名片給我,將來我出去找你,讓你錄個夠。」她見我拒不配合,也就不了了之。」

可後來在焦點訪談中,在鄭立彬出現的畫面背後,竟是完全不同的栽贓指控,說什麼當時他們是按美國總部的要求做的,如此等等。

酷刑折磨生不如死 精神崩潰被欺騙

國安局看當事人鄭立彬決不屈服,於是把迫害誇大施加在周根正、鐘洋等毫不知情的人身上,想通過曲打成招的方式栽贓法輪功,欺騙世人。

起初所有當事人都因為不配合說謊,被酷刑折磨得全身傷痕纍纍,面目脫像,連熟人都無法辨認。長期的折磨使他們神志不清,精神恍惚,最後在「配合做節目就放人」的謊言中,已經承受到極點的學員被欺騙了,不情願的充當了欺世騙人的工具,可事後他們並沒有獲得自由,相反迫害更進一步的深重了。

比如周根正,當時他被電擊得全身都是傷疤,鼻孔變形,失去嗅覺。在極度酷刑折磨中,他曾想以死來維護自己的良知,撞牆昏迷後被搶救了過來,從此被腳鐐鐵鏈拴住,頭上帶上坦克帽。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另一所謂「當事人」趙××,被中共迫害得骼膊骨折,被判15年大刑投入外地服刑。人都是肉長的,在難以承受的痛苦折磨中,在意志徹底崩潰了的情況下,他們才被迫參與了泯滅良知的謊言編造。

漏洞百出的焦點謊談

謊言一:曲打成招的誣陷誹謗。從上面事實中不難看出,中共移花接木,把毫不相干的陌生人當作當事人來編造「事實經過」,而把真正的當事人說的真話全部刪掉,換成畫外音而由他們任意編造。

謊言二:焦點謊談稱當事人是請示了李老師後才執行的,說他們「通過網際網路找到了美國的「法輪功」組織骨幹張宇。鐘揚問:「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想轉告『師父』,你能不能轉達?」張宇說:「能轉達到。」

凡對法輪功有一點瞭解的人都知道,法輪功根本就沒有普通人理解的組織或總部等概念,法輪功只是個自願的修煉團體,誰想來就來,想走就走。而且在美國的法輪功修煉者中,也沒有一個叫張宇的人。

更重要的是,中共是世界上公認的暗殺高手,為了暗殺李洪志大師,中共可謂絞盡腦汁也未得逞,因為他們根本就找不著李大師在哪。海外媒體曾多次曝光中共的暗殺未遂案,其中以曾慶紅花巨資請黑幫,想在臺灣暗殺李大師最為出名。

李大師歷來深居簡出,特別是在案發時的2001年初,李大師每天都是住在汽車裡,居無定所的。以法輪功網站公開發表的李大師的詩《除惡》為證:「車行十萬里,揮劍消惡急……」,該詩寫於2001年1月29日。那時連中共特務都找不到,幾個流浪異鄉的受迫害者能找到嗎?如果真如焦點謊談所說,聰明的國安部官員們,為何不再聯繫張宇,全線跟蹤他們的電話線路,順籐摸瓜不就找到李大師了嗎,那可是天大的功勞啊。明眼人一看就知焦點謊談又在造謠了。

謊言三:焦點謊談稱當時屋子裡有很多法輪功的資料和書籍,於是法輪功人才去「銷毀證據」。常識告訴人們,2001年時法輪功群眾千里迢迢到北京上訪,就說明當時他們還是把希望寄託在中共瞭解真相後能改變政策上,而不像後來被迫站出來對大眾講真相,那時還沒到那個階段,他們每天都在逃避各地警察和北京變衣的追蹤,隨身攜帶的只有極少量的東西,哪來什麼「很多的法輪功資料」呢?法輪功人把他們的書看得比什麼都珍貴,走哪都是隨身攜帶的,而且他們都知道,去天安門上訪,肯定是會被抓的,他們怎麼可能把書留在租來的房子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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