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著名舞蹈「千手觀音」引發侵權案

中國殘疾人士表演的舞蹈作品「千手觀音」,最近半年揚名中國及海外,但這個作品最近卻引發一場侵權案。

中新社今天報導,一名自稱是「千手觀音」原創者的劉姓女士,向北京海淀法院起訴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張姓團長侵權,法院已受理此案。

報導引述劉女士說,二零零零年六月底,她應中國殘疾人藝術團「我的夢」歌舞晚會總導演、北京軍區戰友歌舞團李姓副團長的邀請,為該晚會創造一個女子集體舞。

當時她受中國佛教造型「千手觀音」的啟發,為十二名聾啞姑娘創作了「千臂觀音」、「半臂觀音」、「短臂觀音」、「蓮花造型」等具有獨創性的舞蹈動作所組成的舞蹈作品。

作品最後被定名為「千手觀音」,並重新編配了音樂,且在她的編導下最終形成了十二人版本的舞蹈作品。作品於同年八月在北京進行了首場演出。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劉姓女士又以十二人版本的「千手觀音」為基礎,為十八名聾啞姑娘編導了「千手觀音」的舞蹈。

今年在中國中央電視臺的春節晚會上,出現了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而舞蹈演出後,「千手觀音」隨即揚名中國及海外,網上也傳播甚廣。

報導說,劉姓女士指出,中國殘疾人藝術團和張姓團長未經同意,在對「千手觀音」申請著作權登記時,卻將十二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和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觀音」舞蹈作品的作者,都登記為張姓團長,張姓團長也向媒體宣傳自己是「千手觀音」的作者。

劉姓女士認為,自己才是十二人版「千手觀音」舞蹈作品的作者,而二十一人版的「千手觀音」並無多少新的創作成分,實際上是使用她的作品。因此,她訴請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權,賠償人民幣五萬元的精神損害,併發表道歉聲明。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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