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平:法輪功是在搞政治嗎?
2004年10月,大紀元網站發表系列社論《九評共產黨》,其後不久,該報發起召退出共產黨的運動。據瞭解,大紀元網站的工作人員大多是法輪功成員,故而外界許多人常常把該網站視為法輪功的網站,因此把「九評」和退黨都視為法輪功的行為。於是有不少人問道:法輪功不是一再聲稱不搞政治嗎?發表「九評」和號召退黨算不算搞政治呢?有些人還進一步質疑,法輪功是否已經變成了政治組織?或者說照此趨勢,未來是否會變成一個政治組織?這和現代憲政民主所堅持的政教分離原則有無衝突?我們知道,「政治」一詞頗多歧義。「九評」和退黨算不算「搞政治」,這取決於你對政治的定義。如果你把「政治」定義為角逐政府權力的活動,那麼,「九評」和退黨便不算搞政治。發表「九評」是議政,議政不等於從政。加入一個政黨或許可算搞政治,退黨則不能算。李洪志在 2005年4月的一次法輪功的法會上說:「法輪功是修煉,修煉是超越世俗的,對政權沒有任何興趣。」李洪志還表示:「搞政治也不是什麼見不得人的。可是,法輪功沒有搞政治。」如果我們接受上面對政治的定義,我們就應該說,法輪功確實沒有搞政治。類似地,共產專制下的所謂政治犯,其中許多人實際上只是思想犯、良心犯,因為他們犯下的惟一「罪行」,不過是堅持自己的不同政見或不同信仰。不少參加八九民運的學生學者堅稱他們只是要求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等基本人權,不承認他們是在「搞政治」。這種說法沒有什麼不對。
不錯,「九評」和退黨確實標誌著法輪功的抗爭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所以很多人感到意外。不過,當我們回顧法輪功抗爭過程時便可發現,這種變化也在情理之中。
自從1999年4.25中南海事件後,中共政權即開始對法輪功的政治迫害。當局對法輪功的定性逐步升級,最初是指其「迷信」、「偽科學」,繼而又定性為 「邪教」,後來更加升級,說法輪功「已經」「墮落」成「反動的政治組織」,成了「和西方反華勢力相勾結」,「台獨勢力的工具」。且不說這些指控是如何地與事實不符(例如在臺灣,支持法輪功抗爭的就決不只限於所謂台獨勢力,統派中也有不少支持者),問題是,當中共當局宣布,法輪功「已經」「墮落」成和西方反華勢力相勾結的「反動的」「政治組織」(?),墮落成「台獨勢力的工具」(?)時,它實際上已經承認,本來法輪功並不「反動」,也不「政治」,更和「西方反華勢力」或「台獨勢力」毫無關係。不是別人,正是中共自己,生生地把一個和「西方反華勢力」和「台獨勢力」毫無關係,對政治毫無興趣的群體變成了所謂 「勾結西方反華勢力的反動政治組織」,變成了所謂「台獨勢力的工具」;不是別人,正是當局自己,硬是給自己製造出一個龐大的「敵人」,而且還是一個越來越 「敵對的」的「敵人」。
共產黨的迫害既是持續不斷,無所不用其極,法輪功的反抗立場也不能不由弱增強。起初,還有許多法輪功成員只為法輪功自己的權利抗爭,對其他受迫害的群體則保持沉默,到後來,越來越多的法輪功成員站到了維護普遍人權的立場。本來,法輪功的批判矛頭只針對江澤民,可是在江澤民下臺之後,新上臺的胡錦濤政府拒絕為法輪功平反,繼續迫害法輪功,於是,法輪功不能不把矛頭指向整個專制制度,指向堅持專制壓迫的共產黨。這種轉變不是很自然,很可理解的麼?假如說你堅持把它叫做「搞政治」,那麼,它只不過是哈維爾所說的「反政治的政治」。
法輪功成員有沒有「搞政治」或成立政治組織的權利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美國的總統和國會議員大都是基督徒。臺灣的陳履安信佛教,當過國防部長、監察院長,還競選過總統。在德國,有基督教民主聯盟和基督教社會聯盟,以基督徒為主體。德國另一大黨社會民主黨在黨綱裡寫明堅持基督教的倫理學和基督教的人道主義。如果說在未來民主中國的政壇上,出現中國基督教民主黨,道教社會黨均不足為奇的話,那麼,出現法輪功民主聯盟當然也屬正常。
什麼叫政教分離?讓我們來看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該修正案在人類政治制度史上第一次以明文憲法的形式確立了政教分離的政治原則。其全文是「國會不得制訂設立宗教或者限制其自由實踐的法律。」這句話包含兩層含義:一是國家不得設立國教,國家作為一個公共政治的治理機構,應該與宗教分離,對宗教採取不實質介入的方式,國家沒有權利或資格在宗教事務中擔當仲裁者的地位,它所治理的只是社會公共事務。二是宗教自由的原則,確保宗教機構或信眾在不違犯法律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實踐,公共權力不能加以限制。
法輪功強調個人修煉。和基督教、伊斯蘭教、儒教和道教相比,法輪功更不涉及現實社會的制度安排與公共管理。法輪功沒有自己的理想國構想。這意味著,如果法輪功成員參與政治和組建以法輪功為名的政黨,那無非是強調其個人的道德標準(如真善忍),而不會是提出一套獨特的政治綱領與政策。這也就意味著,同樣是法輪功成員,在世俗政治中將會有不同的政治傾向以及會歸屬於不同的政黨。正如在美國,同樣是基督徒,有的認同民主黨,有的認同共和黨。如果未來民主中國出現了以法輪功為名的政黨,那麼我們可以推測,該黨未必會獲得所有法輪功成員的認同。正如在德國,並非所有的基督徒都認同基督教民主黨。因此,法輪功在中國建立政教合一統治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比基督教、儒教或道教的可能性都還要小。依我之見,在中共專制結束後,中國並不會出現政教合一的局面。
原載(人與人權》(www.renyrenquan.org)2005年7月號(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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