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用林案件處置的合法性遭質疑

(大紀元記者李傑生編譯)澳大力亞外交部長亞歷山大.唐納,下週在國會將因為處理中國外交官陳用林的向澳洲申請政治庇護時可能違反了移民法規而面對指責。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唐納並未和陳用林面談就拒絕了他政治庇護的請求, 但關於他在這個事件中扮演的角色卻不為人所知。一些移民律師和反對黨人士關切唐納在決定陳的申請案件之前是否接觸過了中國使館。

中國駐澳大使傅瑩透露她曾就陳爭取庇護之事與澳大力亞政府談過話。她不說她與誰談,或者什麼時候談的。唐納先生和他的執政黨也都不會透露。

難民律師,馬丁.克勞特巴克說在1958 年移民法案的336E條款,「禁止對外國透露尋求政治庇護者的身份。發生在陳用林身上的事情是令人無法理解的甚至可能是犯法的。」

移民局官員在這起可能違法的事件中也是目光的焦點。陳用林說官員在當他為請求庇護設法呈遞一封信件時通知了中國領事館他的下落,迫使他只得_藏起來。

移民局證實了它通知了中國方面,但說陳用林並沒有提出反對,但陳用林駁斥這一說法點。

唐納在輿論檢視的同時,另一位申請政治庇護的未透露姓名的前中國安全官員聲稱,他擁有關於中國殘忍暴行的內部資訊。

根據這第三名投誠者的律師伯納.科列瑞所述,這第三個叛逃者聲稱知道在中國法輪功修煉者遭到酷刑的實情並且聲稱目擊了一個人被毒打至死。

科列瑞先生告訴ABC 電視臺夜線節目(Lateline)說:「他在他的警察局裡聽見毆打的聲音,他去幹預。但被告訴走開不要管。」

「他的良心受到重擊,他回到樓下並且說:'這必須停止' 。然後就看見這個赤裸的人,頭在椅子裡,雙腿伸出,顯然已經死亡,這件事令他恐懼。那是令他決定尋求庇護的最後一個驅動力。」

科列瑞先生告訴夜線新聞,他的客戶的庇護申請在提出二個月後被批准,但在那期間他的藏身處被徹底搜索過和遞送給移民局的文件被遺失。

此外,法輪功學員將針對澳洲外長唐納禁止他們在中國使館外面展示標語和抗議提出異議。該運動的支持者說自從三年多前他們被禁止在使館之外使用橫幅或音響器材後,他們一直和平安靜地抗議。

法輪功修煉者傑夫,葛萊格利昨天說,唐納拒絕放鬆禁令並且更從2002 年3月起每個月延長該禁令,使得二位該運動的追隨者向ACT最高法院控告唐納。控告內容聲稱受到唐納的損害。支持者表示說,他們將尋求將被沒收的橫幅歸還。

澳洲外交部一位女發言人說禁令是使館抱怨以後才開始的。這是澳洲唯一的此種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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