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倒」女工局長續:「我怎麼能開車撞群眾呢」

「局長涉嫌車討薪女工」一事發生後,目前,普蘭店市政府和公安部門正在積極調查此事。

  昨日,記者專訪了事件中的普蘭店林業水利局局長谷盛貴。

  記者:16日,林業水利局為什麼要約下屬企業職工呢?

  谷盛貴:局裡向市裡爭取了一筆錢,想給企業職工發放生活費。

  記者:您為什麼遲到了呢?

  谷盛貴:說「遲到」不準確。局裡約職工早晨來,並沒有定具體時間。我大概是9點到的。前天晚,就是15日晚,我帶隊去堵沙(堵截非法挖沙的),午夜才結束,到家的時候已經凌晨4點了。後來鄧副書記給我打電話,知道職工到局裡了,我馬上開車往局裡來。

  記者:您當時開的車挂的是警車牌照嗎?

  谷盛貴:是警車牌照,我們是林水局,下面有林業公安派出所,警車牌照是用來執法的。我前天晚上開著這輛車去堵沙了,第二天開著這輛車來的。

  記者:職工說你開車衝向人群。

  谷盛貴:我怎麼能開車撞群眾呢?我都52歲了,算是黨培養多年的老幹部了,我在基層工作多年,覺得還是能夠體會到百姓冷暖的,不然我也不會急於為職工爭取生活費,也不會那麼累(堵沙)還急著趕回局裡。

  當時,我看到有人聚在大門口,我的車停了一下,看見人群閃出一個兩三米的缺口,就駕車從缺口處通過,速度很慢。哪知,職工們過來砸我的車,我下車,一些女職工就撕扯我的衣服,我擺脫不得,她們追到了辦公室,這其中就有那個住院的女職工。

  記者:職工情緒為什麼這樣激烈?

  谷盛貴:我本來是挺能理解職工的心情的,知道他們很長時間沒拿工資了,我也知道他們不是衝著我個人來的,誰讓我在任上呢!這本是3年前遺留的問題,我接手的時候已經是處理這件事情的第四任領導班子了。事情緣於企業改制,我到任時間短,對具體問題不是十分瞭解,加上局裡的事情也多。不過出了這個事後,我個人也有想法,現在我的脖子也很疼,不敢回頭,骼膊上也有傷。

  記者:您知道那個女工傷得怎麼樣嗎?

  谷盛貴:知道,鄧德磊副書記送她去的醫院,當時拍了片子,沒有骨折,是肌肉傷。很多人都認為,肌肉傷不用打石膏的,必要的時候可以做法醫鑑定。

  記者:您希望怎麼解決這件事情呢?

  谷盛貴:現在鬧得很僵,我也很傷心,公安部門已經介入調查了,我相信組織和公安部門是公正的,人也要憑良心辦事。  

  新聞延伸  

  有關車牌照昨日,大連市公安局警務督察處告訴記者,林業水利局挂這個牌照是可能的,符合相關規定。從嚴格意義講,遼OB1085不是警車牌照,而是遼寧省公安號段牌照。警車牌照是白色的,公安號段牌照是藍色的,需要省公安廳批准,大部分是公安局內部使用的,但各大委辦局都可能挂警務牌照,鐵路、民航等都有可能挂這個牌照。因為OB不僅是公安號段,而且是大連的牌照。挂公安號段牌照的車必須遵守公安局相關規定,警務督察負責監督此事。

來源: 東北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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