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臺居留 中國人要捺指紋

〔自由時報記者範正祥、黃維助、李欣芳╱臺北報導〕臺灣入出境管理局副局長吳學燕昨天指出,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國人士來臺團聚、居留或定居者,必須按捺指紋建檔,預計七月一日起施行。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條文經總統於二○○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公布,其中第十條第一項明文規定,中國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團聚、居留或定居者,應按捺指紋並建檔管理。

至於外籍人士入境臺灣應否捺錄指紋,境管局還在研議,吳學燕說,這是為了實行國際機場自動查驗快速通關系統,擬比照二十七個先進國家的方式,外籍人士到臺灣時,如果他們願意走自動快速通關系統節省時間,可以自願捺錄指紋,就可以自動通關,如果他們不願做這件事情,可以不按,走現行通關,最快二○○七年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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