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收錢護強姦犯?小女子寫血書告大老闆強姦(圖)






遼寧省鐵嶺市-一個涉世不深的青年女子走進遼寧瀋陽一報社編輯部,默默拿出一卷白紙,用顫抖的纖手鋪開並展示在報社記者面前。但見那張展開的白紙上書寫著幾個暗紅色的大字:「告強姦犯高XX」。令記者感到震驚的是那上面的字跡是該女子扎破自己的手指,用滴出的鮮血書寫的。日前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赴東北對相關人士進行了採訪。

該女子小靜表示,強姦她的人是「一個很有錢的大老闆」,她又認為有人「買通了當地的檢察院的人」,因此,公安局認定的強姦案,就是不能進入法律程序。檢察當局承認,高姓男子有一個親戚在檢察單位做事,不過他已經採取了迴避。又據受害人指出,因為高姓男子有門道找到了宣傳部,至今沒有一家媒體報導過此事。

就這起疑案,亞洲時報在線採訪了當事人,其鄰居高女士,小靜媽,同事吳小姐,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官,以及高姓男子的說法。

小靜的說法:他強暴了她

今年26歲小靜是遼寧省鐵嶺市人。1999年秋,高中批業後小靜隻身外出學藝。幾年後,她回到鐵嶺開了一家規模不大的美容院。時隔不久,兩家分店又相繼開張。

2004年1月,小靜一心使自己開辦的美容院再提高個檔次,便在位於鐵嶺市中心的興宇寫字樓租下了一間寫字間,用於開展經營業務。2004年4月,小靜投資了幾萬元將寫字間裝飾一新正式對外營業了。然而,一場令她始料不及的厄運也就此降臨到了她的頭上。
  
5月裡的一天,有一個顧客慕名從開原打車過來想做皮膚護理,可是大樓的保安人員卻不讓她上樓。顧客就給她打電話,小靜下樓時,顧客已經和報案發生了衝突,一賭氣就走了。小靜當時以為保安攪了她的生意,就挺生氣,也和保安吵了起來。事後,她找到了負責管理寫字間姓徐的總經理,可是徐先生卻覺得這件事沒啥了不得的。在她店裡做美容的一位顧客聽說了這件事,建議她找他們的董事長反映,並向她提供了董事長高姓男子的電話。

小靜撥通了高姓男子的手機,說了事情經過。高姓男子聽了後,向她表示道歉,還答應一定嚴肅處理。此後,高姓男子當面真就把那個保安給換掉了,還當面向她表示了歉意,這事也就算平息了。就這樣,她和高姓男子認識了。後來,在寫字樓裡她又和高姓男子見過幾次面,哪次見面高姓男子都挺熱情的,一來二去,彼此就熟悉了。小靜承認,當時她對高姓男子的印象還算不錯,甚至心存幾分感激。

6月16日的晚上,她接到了高姓男子打來的電話,說是為表示歉意,想找個地方喝杯咖啡,再做些解釋。她覺得這也是正常的人際交往,她就答應了。他開著車拉著她在街裡兜了幾圈,路過幾家酒吧,他都覺得不妥,後來建議拉她去鐵源賓館,並且向她表白:「憑她的地位和人品根本就不會對女孩子有傷害的。」當時,她心裏也沒有什麼戒備。那時候,天正下著大雨,她也想為了暫時避避雨嘛,就按高姓男子的意思開個房間獨自上樓了。不一會兒,高姓男子跟上來了,還買了一些飲料食品。兩個人邊吃邊聊了一陣,高姓男子就進了洗手間。可出來時,他卻光著上身,下面僅圍著一條浴巾。她突然感覺事情不妙,起身就走。他就摁她的肩,拽她的衣服。她拚命掙扎,並且大聲呼救,他卻拿枕頭壓在她的臉上,她憋得連氣都出來了。就這樣,他強暴了她。

受害人鄰居高姨的說法:這孩子讓他禍害完了

小靜鄰居高姓女子表示,她和小靜這孩子沒啥血緣關係,但她和她家過去是鄰居,她是看著她長大的。別看她二十好幾了,特單純,平時很少和異性接觸,到現在還沒處男朋友,心裏就想著幹事業了。

高女士指出,6月17日凌晨4點多鐘,她睡得正香,家裡的電話鈴響了。她一接聽,是小靜打來的。那孩子泣不成聲地說:「高姨,她出事了,她不行了……最後再給你打個電話……」她感覺不對頭,就問她在哪?讓她等她,她馬上就過去。她跑到樓下,看到小靜頭髮凌亂,衣著不整,面色蒼白。她就問她咋的了?她說她讓人強暴了,吃藥了。憑經驗猜出她「吃藥」的意思,就強把她拽到鐵嶺市中心醫院,向醫生說:「這孩子有事想不開,服毒了,趕緊搶救!」經醫生詢問,小靜說她吃了半瓶「安定」。醫生對她採取了洗胃、打滴流等救治措施。在這個過程中,她發現小靜的頸部、上下肢部位有多處青紫掐痕。由於小靜服藥的劑量不大,很快就脫離了危險,但下身伴有大量出血,而且情緒很不穩定。當時,她要報警,小靜哭著說:「一報警,事傳出去,她更沒法活了。」她問她究竟是誰幹的?小靜在一張紙上寫了「高XX」三個字,並告訴她「人在鐵源賓館613(房間)。」她當即趕到那,房門虛掩著。她推開房門,看到一個男子光著上身在床上躺著。她站在門口問:「你認識X靜不?」對方起來後說:「不認識!」就把門關上了。後來她才知道這個男子就是高姓男子。

高女士回憶指出,回到醫院,由於小靜下身血流不止,她又帶她去婦科檢查。但因為身上帶的錢不夠,她就來氣了,和小靜要了高姓男子的手機號碼,打電話告訴他小靜服毒了,並讓他趕緊送些錢過來。高姓男子打發總經理徐某送來了1000元錢。此後,高姓男子又拿過1100元錢,便藉口上外地出差,躲起來了。她就建議她去公安局報案。小靜猶豫了一會兒,就哭著說:「高姨,這事她不告了,這種事還是別張揚,萬一弄得誰都知道了多苛磣,她今後搞對象都不好找啊......」

她又表示,小靜的病情後來是越來越重。事發第三天,小靜精神狀態出現異常,薅她頭髮、拽她衣服,還咬人。一會兒哭一會笑,還說要和她結婚的胡話。她就把她送到八里莊精神病院。在醫院裡,她的表現怪異,說話也不著邊,一會兒情緒激動地念叨:「她要整死你。壞人!壞人!」一會兒又吵著要換內褲,說: 「噁心,換下來!換下來!」甚至一天要換3次內褲。更多的時間則兩眼發直,呆呆的,問啥話也不說。醫生診斷小靜的症狀在醫學上稱之為「急性應激性反應」是神經性疾病的一種。看到原本那麼好的一個女孩子變這樣了,她這心都碎了。這孩子算讓那個姓高的給禍害完了!

小靜媽的說法:她不理解

小靜媽指出,在她的心目中,小靜是最優秀的女孩。那些日子,她一連好多天沒回家,她挺掛念的,就去寫字間看她,可她去了幾次也沒見著,淨是打電話聯繫。她怎麼也想不到孩子出了這事,還進了精神病院啊!孩子在精神病院住了12天,出院後,小靜出院上班了,可她還被蒙在鼓裡。後來,當她知道這事後,曾經問過小靜為什麼不讓媽知道?為什麼不及時報案?小靜說是怕她知道傷心得病,怕報了案這事張揚出去,不好做人。咳,這孩子太軟弱了。正是由於這一點,高姓男子見小靜柔弱可欺,進而得寸進尺,又多次對小靜進行騷擾和威脅。小靜實在忍無可忍,最後才痛下決心報了案,直到這個時候,她這當媽的才知道孩子出了這麼大的事。

小靜媽又補充,7月10日小靜自己到鐵嶺市工人公安分局報了案。公安機關經過偵察認為犯罪事實成立,報請鐵嶺市銀州區檢察院批捕。但是,檢查機關卻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下達了不予逮捕的裁定。她就不明白,高姓男子強姦她女兒,給孩子身體造成那麼大傷害,事後有照片、病志為證,有撕破的衣服、褲子為憑,導致孩子服毒、精神失常。有這些證據還說「不足」,難道只有對方承認了才能算「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嗎?

小靜媽表示,後來,小靜又背著她,用刀子扎破了手指,寫了血書,說是要親自面見市公安局的谷局長。那天,她陪著女兒一同去的市公安局。谷局長真就接待了她們。聽了小靜的遭遇,谷局長很重視,當即在小靜遞交的材料上作了批示,大意是「為受害人伸張正義,不管涉及到誰,都要認真追查,一追到底!」谷局長還安排專人負責調查此案。辦案人員經過調查,掌握的情況與工人公安分局前期調查的基本相同。市局辦案人員表示,就目前公安部門掌握的情況來看,符合刑法所規定的報捕條件,但是,檢查機關就是認為不夠批捕,她們也沒辦法,只能繼續補充偵察。

她又表示,幾個月過去了,案情還是沒有明顯進展,高姓男子至今仍然逍遙法外。她知道在鐵嶺市高姓男子是個有名的大老闆,人家要錢有錢,要勢有勢。那些檢察院的官兒都被他買通了,另外聽說高姓男子在檢察院裡還有一個親戚在做官。可俗話說得好:「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高姓男子將她女兒禍害到這個程度為什麼就不夠批捕?她不理解,咱們老百姓告狀真就這麼難嗎?

吳小姐的說法:他硬薅著「小靜姐」

吳小姐在小靜姐的店裡任美容師,跟著她口中的「小靜姐」干了好幾年了。吳小姐表示:「小靜姐」是個對生活很嚴肅的女孩兒,全部心思都用在了店裡,甚至沒處過男朋友,平時她也很少和男性接觸,因此上門來找她的男性太少了。

6月16日的那天晚上,她陪小靜姐去一家髮廊做頭髮。途中,小靜姐接了一個電話,好像是對方邀請她吃飯吧,小靜姐表示「不去」並推脫說「太晚了,改天吧!」 大約在晚上10點來鐘,小靜姐的頭髮要做完了的時候,一輛豪華轎車停在了髮廊門前,從車上下來一個男子,說是要送小靜姐回家。當時,天正下著雨。對方又挺熱情的,她隨小靜姐上了車。後來她才知道那個男子就是她們寫字間的老闆高姓男子。高姓男子先把送回了寫字樓,小靜姐對她說,她一會兒就回來。她等到很晚,見小靜姐沒回來,就先睡下了。沒想到,第二天,高姨給她打電話,說是小靜姐出事了。

吳小姐指出,6月下旬,小靜姐回來了,但卻像變了個人,沒有了以前的笑容,也不愛說話,整天心神不安,像丟了魂兒似的。6月末的一天晚上,她陪著小靜姐在寫字間裡工作。大約十點多吧,小靜姐接到一個電話,顯得很緊張,對那邊說:「你可別上來踹門,咱家美容師還在,別把她嚇著。」過了不一會兒,她聽到寂靜的走廊裡傳來腳步聲。當時,寫字間的門從裡邊鎖著,可那個人一下就把鎖著的房門給拽開了。她一看,是高姓男子。他進來一把給小靜姐薅過去,硬薅著小靜姐進了與她們寫字間相對的那個房間。過了十幾分鐘,小靜姐回來了,她跟她說:「她跟高姓男子某出了,她要是回不來就是被他給害了。小靜姐走了後,她心裏七上八下的,直到一個小時後,小靜姐回來了,她心裏一塊石頭才算落了地。

她又表示:又有一次,大概是7月初,那天也挺晚了。她跟小靜姐還有她小妹已經睡下了,寫字間的電話響了,是高姓男子打進來的,好像是讓小靜姐出去。小靜姐先是回答「不去」,但不知道對方由說了什麼,小靜姐的臉色都白了,語氣緊張地說:「你可別上來踹門,她小妹和美容師可都在這,你別嚇著她小妹,她還上學呢。」她不清楚對方又說了什麼,只感覺小靜姐顯得很無奈,就下樓去了。

高姓男子的說法:她和她是正常交往

高姓男子表示:他和她年初就認識了,她租她公司的寫字間,都在一個樓裡辦公,低頭不見抬頭見。因為保安的事中間有過不愉快,但後來她處理了保安,她挺滿意的。她和她之間,完全是正常交往。
高姓男子又承認,和她之間是有性關係,一共發生了三次,6月中旬那次是第二次,高姓男子指出,每一次「都是她自願的,不存在強姦」。她和她最後那次是在7月初,具體哪天她記不得了。但她的幾個朋友都可以作證,那天晚上,她和她先是一同上街吃的燒烤。後來,她和她一起回了她的宿舍。第二天,她給他打電話,說是跟他要點錢。他問:「要多少?」她說:「二十萬(人民幣)。」他一聽就來氣了,罵了她。也許就為這個她把她告了吧?

高姓男子指出,她要告他也沒辦法,她再攪和或者是告到哪、找到哪,他指出:只相信一樣,方的不能變成圓的,圓的也不能變成方的。事實就是事實,不是說哪個人就能把真實情況給改變了的。他認為,小靜跟本沒有證據,也不能拿出傷害鑑定。高姓男子補充:她和他在一起吃飯的證人,不是一個,而是幾個。

高姓男子表示知道這事她已經告官了,他表示「有律師,相信司法的公正」。他又承認:如今,為這事他也挺後悔,用道德標準衡量有點過分,但世上也沒後悔藥,事情弄到這個份上他也沒想到,只能順其自然了。

公安機關的說法:取證困難

一名當地公安機關發言人對亞洲時報特約記者表示:這個案子是由公安局銀州區工人分局受理的。立案的時間是7月上旬,但當事人報案受傷害的時間是6月中旬,中間相差半個多月。就她這個不及時報案,使得很多證據都沒有了。如果她及時報案的話,她們把那個房間一控制,可以看到當時屋裡的情況啊、你身上穿的衣服的情況啊,可時過境遷,這麼長時間了,給取證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公安發言人強調,局裡對這個案子很重視,谷局長有批示,市局為此案專門成立了調查小組,明線、暗線同時展開。他重申,有些線索和證人還需要補充偵察,就看下一步是否能夠取得新的證據了。

檢察官的說法:不能說案件終結

一名檢察機關的發言人指出,這個案子他印象挺深的,當事人及其家長來上訪很多次。案子是銀州區公安分局送來的,報檢察機關批捕。

檢察當局表示,當局特別調派一位女性檢察官負責辦理此案。經審理,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尚未達到批捕條件」。辦案人員將案件卷宗提交檢察委員會,經討論,同意了辦案人員的意見,故作出裁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予批捕。將案件卷宗退給公安機關,建議公安機關繼續補充偵察。但這不是表示案件終結,也不能說偵察終結。 檢察當局承認,高姓男子是有一個親戚在他們這裡做事,不過他已經採取了迴避。

2005年2月底,亞洲時報在線特約記者從遼寧鐵嶺市警方獲悉:此案的「補充偵察」沒有獲得新的證據。小靜和她的母親表示:「她們還要繼續告下去,直到這個色狼落網!」


亞洲時報在線 海雲 撰文 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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