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實行新聞報導實名制 是禍是福?

中國宣傳、廣電和新聞管理部門最近推出了《關於新聞採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旨在打擊中國國內新聞界時有發生的記者製造假新聞、假報導,以及新聞從業人員收受賄賂的現象。

規定要求新聞報導發表時要註明記者真實姓名。

規定同時要求,一旦新聞採編從業人員被發現涉入"有償新聞"、"變相廣告"、"虛假報導"等等行為,將可能面對吊銷記者證5年至終身的懲處。

據BBC報導,外界對《關於新聞採編人員從業管理的規定》給於謹慎的歡迎 。

國際間媒體人士對中國最新新聞記者從業道德標準方面的規定反應不一。

有人擔心新規定會成為政府管制媒體報導、遏制新聞自由的又一個新手段;有人認為這是中國媒體朝向現代化、與國際接軌方面的一個進步。

有一些分析人士指出,中國新聞屆的很多不良現象根源在於制度問題。

中國媒體在一切所謂"敏感"話題報導方面,都需要得到上級的層層批示,但是一旦出了問題卻責怪基層的從業人員,似乎有歉公允。

觀察人士指出,2004年時,11名新華社記者涉嫌在一次山西礦難報導途中受收賄賂一事很可能時直接導致這次中國政府新規定的引火線。

據官方統計,中國全國目前有記者15萬人左右,其中9萬多人在報刊雜誌等印刷類媒體單位工作,其餘6萬人左右在廣電部門工作。(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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