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由紐頓-北三角洲選區的保守黨籍國會議員葛瑞華(Gurmant Grewal)提出的C-283號法案,上週以165票對112票通過二讀。
根據該法案,申請加國簽證遭到拒絕者,若能找到住在加國的公民或移民,願意為其繳納保證金或抵押物,保證其在簽證到期前會離加返國,那麼便可獲得入境的機會。
葛瑞華表示,現行的法律含混、無能且不盡情理,原先的用意沒有達成,家庭倒先被拆散。有太多的案例顯示,父母親被拒絕進入加拿大參加兒女的婚禮,兒女則被拒絕入境參加父母的喪禮。
葛瑞華說,這項法案所提供的簽證並不包括工作簽證和學生簽證,這便使移民官員獲得更堅強的證據,顯示申請者有意在訪加之後返國。
他指出,這項法案不僅能幫助合格的訪客順利入境,也會提高訪客如期返國的比率。澳洲自從在2000年通過類似的法案之後,訪客返回母國的比率便提升了20%。
葛瑞華表示,該法案的保證金額度會高到一個程度,讓想要棄保留在加國者三思。但另一方面,為了避免低收入者負擔不起,保證金的額度將依各人的收入彈性調整。此外,棄保留在加國的可能性較高者,其保證金將予提高;反之則可降低。
這項法案在國會中獲得保守黨、魁北克政團和新民主黨的普遍支持,另外有15名左右的自由黨議員也倒戈相助。
該法案在通過二讀之後,將送交公民與移民委員會對其細節進行審議,並提出建議,最終再提交國會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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