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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蔭權料將代理香港特首

 2005-03-02 03: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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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明報報導,中央一旦接納行政長官董建華請辭,不論下任特首是誰,香港在選出新一任特首之前的過渡期內,也會有一名「新行政長官」,他便是現年60歲的政務司長曾蔭權。

曾蔭權3月1日早如常與董建華及其他行政會議成員出席行政會議的例會,中午則外出用膳。下午他繼續回政府總部西座辦公室工作,至5時多便乘車離開。1日晚 7時15分,曾蔭權換上便服,乘車離開位於山頂的官邸,當他看到在門外的記者時,即主動打開車窗,記者舉起相機拍照也不表抗拒。

記者隨即追問曾蔭權他是否會代理特首一職,他笑而不答,並曾先後四度耍手錶示不作回應。至晚上約9時,曾蔭權返回官邸,向仍在場等候的記者微笑揮手,但仍然沒有回應記者的提問。

《基本法》第53條訂明,行政長官缺位時,應在6個月內依《基本法》的規定產生新的行政長官,而在特首缺位期間,按排名是先由政務司長「依法臨時代理其職務」,次為財政司長、律政司長。

按照這個安排,董建華一旦請辭,在一人之下的政務司長曾蔭權便會按《基本法》的規定,當上「特首」,最長為半年,直至下任特首選出為止。而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所謂的職位「出缺」,是指特首任期屆滿、特首去世或中央政府依照《基本法》免除行政長官職務。

為官38年的曾蔭權,仕途可謂一帆風順,從預科畢業後出任西藥推銷員,到先後主管香港經濟政策,以至「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政務司長。如今他極有可能「再上一層樓」,在最多半年內,暫時成為香港的首長。

地產建設商會主席何鴻□早前曾公開點名支持曾蔭權當第3屆特首,但政圈對曾蔭權代理特首也有不同的看法。45條關注組湯家驊表示,曾蔭權是較專業的官員,十分熟悉公務員運作,由他當代理特首以至做特首,對公務員起到一定的鼓舞作用。但他強調,自己對現時所有跑馬仔人選都不存厚望,因為中央一定會欽點一名絕對聽話的人。

一名相信董建華辭職之說的左派中人則說,相信由曾蔭權代理特首,的確「會令香港人開心一些」,但他認為下屆特首不一定由曾蔭權擔任,因為6個月署任期可以視為試用期,若做得不好,其他候選人也不一定沒有機會。

與曾蔭權為多年好友的獨立立法會議員鄭經翰表示,曾蔭權任公務員多年,相當熟悉政府運作,辦事能力亦十分高,由他出任代特首一職,勝任不過。鄭又指曾蔭權的民望一直高企,具公信力,其形象有助政府施政。

蘋果日報亦引述親北京商界人士表示,由於中央不想再用商人治港,一直得到自由黨及商界支持的財政司司長唐英年行情看淡,而公務員出身的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無疑成為第三屆特首大熱。

報導說,2003年7.1大遊行後,北京已開始要董建華下放權力,將工作交給曾、唐兩位司長分別執行,其後由於香港對商人治港、官商勾結反對聲音愈來愈大,北京開始改為支持曾蔭權,有民主黨成員與北京「中間人」見面時,就曾被對方要求要多與曾蔭權交朋友和合作,而在澳門回歸五週年慶祝活動中,國家主席胡錦濤與曾握手談話,卻未有與唐交談,更被政界視為北京挺曾的表現,也令唐英年做特首的行情看淡。

唐英年若不去馬,一直支持唐的自由黨將大失預算,有自由黨中人坦言,背後支持他們的商界人士希望唐出選,若他因勝算不高不去馬,自由黨仍會支持其他候選人。

除了曾、唐兩人外,外界一直盛傳行政會議成員梁振英、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等董班子成員,以及九龍倉主席吳光正會出來參選,但有親北京人士相信,今次中央突然撤換特首,打亂了部分有志參選人士部署,相信當中部分人未必會參選,而吳更曾私下對商界友人說,除非中央示意並非「陪跑」,否則不會輕言去馬。

不過,有政界人士指出,若最終兩位司長真的一同參選,其實仍有不少技術問題,他們應否先行辭職,將會是一個具爭議性問題,以往司局級官員屬公務員體系,若他們要參加政治選舉,就要辭去公務員職務,但在高官問責制下,卻沒有明確說明接受政治任命的問責官員,參選前是否要先辭去職務,若他們選擇不辭職,曾蔭權就會挾署理特首之名參選,對其他候選人不公平,若曾、唐兩人同時辭職,署理特首一職將落在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身上,雖然為時只有數月,但對特區政府運作卻不無影響。

令該政界人士更擔心的是3位司長的人選問題,其中政務司司長人選必須熟悉政府運作,難免要在公務員中「揀蟀」,但既資深、又得到公務員支持的人選卻「買少見少」。律政司司長人選更是難上加難,從梁愛詩患癌病癒仍要撐下去,就知道要在法律界找一個既得到業內人士支持,又令北京放心的人選並不容易。另據報導,董建華將於2日中午啟程往北京參加全國政協會議,他此行會以政協增補委員身份出席會議,有關政協人事變動的議程將於大會的下半部分討論,對人事事項的表決,包括增選政協副主席將安排在3月12日大會閉幕日進行,政界估計若董建華屆時獲當選為政協副主席,最快可於當日宣布下臺交棒。

政界一般估計,當董建華正式擔任政協副主席這榮譽性職位,便可能是他交棒的時候,即是董最快於當日宣布下臺,結束特首工作。根據《基本法》第52條,特首於以下3個情況下必須辭職,分別為因病無力履行職務;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後的立法會通過原案後特首仍拒絕簽署。

對於董建華已經辭職、或者是被要求辭職等等傳言,特首辦發言人只是回應說:「對揣測性報導不作評論。」

綜合多方評論,一般都認為,去年12月董建華率領特區眾官員,到澳門參加澳門回歸5週年典禮,被國家主席胡錦濤當面要求董班子「查找不足」,是促成董請辭的導火線。

而另一個蛛絲馬跡則來自今年1月中董建華髮表施政報告當晚,董出席「百人會」晚宴時曾打趣地自嘲道:「如果你問我,有多喜歡這份(特首)工作,我會建議你別去做(I'lladviseyou,don'tdoit!)。」疲憊之情已溢於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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