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受到更嚴重的迫害--呼籲簽名聲援張林的公開信

半個月前張林先生等前往北京,意圖參與悼念中共前總理、前總書記趙紫陽先生並參加遺體告別的儀式,受到北京官方的阻撓,返回蚌埠之後,立刻受到拘禁,蚌埠市公安局隨便找個理由,就對他實行行政拘留十五天,到今天上午已經期滿,九點左右,張林的太太方草和張林的親密道友王庭金先生,前往蚌埠市公安局拘留所迎接張林先生。他們看到的不是張林獲得自由,而是蚌埠市國保大隊的一輛囚車載著張林,開除拘留所。芳草得到告知:張林已經轉為刑事拘留,告知書上寫著:多次作案。當方草和王庭金二人多次責問有關辦案人員,要求給予明確理由之後,他們才答覆說:「張林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罪。」

按照中共的法律,一般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是七天之內;有三種情況,即所謂的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團夥作案,可以延長二十三天,即總的刑事拘留期限是三十天之內。看來這次限制張林的自由最起碼是三十天。更敗壞的是,這樣的司法程序,經常被胡亂加到良心公民的頭上,被扭曲為限制或剝奪他們自由的橡皮筋式的工具。

根據瞭解,我們原先推測主要是蚌埠市警方報復張林先生的看法,並不完整。因為就在前幾天,當方草責問蚌埠市警方為什麼總是無辜關押張林,警方有關人員回答說:「北京公安部已經責備我們,說你們蚌埠市還管不管張林,再不管,我們就管了。」如此看來,連續變更強制措施,已經不僅是蚌埠市警方的意圖了,而是這個國家專政機器從中央到地方的聯合行動。

張林先生,是我們熟知的良心公民,自由作家,民運鬥士,他和仍然被關押在監獄的胡石根先生、秦永敏先生、劉賢斌先生、師濤先生、陳西等許多追求人道、民權、自由、平等、博愛、公正的良心公民一樣,犧牲了個人的、家庭的幸福,經歷了眾多經濟的、精神的、肉體的痛苦,總是將抵制專制腐敗、復興中華民主的大業放在首位。因此他們總是中國大陸守舊力量非常仇視的對象,當局為了自己眼中所謂的「穩定」,他們就經常遭到各種形式的拘禁、關押、監禁。

張林先生是個優秀的良心公民,他有百折不撓的鬥志,痛快淋漓的筆法,滔滔不絕的口才,不怕高壓的正氣。凡是認真閱讀他文章的人,一定會看到他非凡的智慧,他對腐敗、愚昧、麻木、不仁的義憤,他對中華社會進步事業的使命感和獻身精神。這裡需要特別提及的是:他的抨擊專制腐敗的文章,擁有迫擊炮一樣的威力;他追求人道、自由、民主的信念,猶如岩石一樣堅固,多少次牢獄,多少次肉體的摧殘,都不能磨滅之。

為了這樣的信念,八九民運以來,他陸續遭到判刑兩年、先後徒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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