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趙紫陽在內蒙工作的一些情況

他終於沒有等到獲得公正對待的那一天。不用說他是一個曾經對社會、對人民做出巨大貢獻的人,不用說他的最大「罪過」就是不願出賣自己的良知,即使是一個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未經任何法律程序就被剝奪自由15年,也是一件現代社會難以容忍的事情。我無法面對這樣明顯違法的事情而一言不發。因此,寫出自己瞭解的一些情況,表達對這位正直老人的尊敬和悼念,表達自己對一些當權者公然踐踏法律的憤慨。

我1967年到內蒙牧區插隊,1978年通過高考進入大學學習,在內蒙牧區整整生活了11年。在70年代初期,紫陽同志曾經在內蒙古工作。那個時候,我就聽到過一些關於他的傳聞。

那時候,自治區、盟、旗(縣)的各級幹部經常下鄉調查和「蹲點」。一位來自呼和浩特的自治區機關的幹部是一位紫陽同志的推崇者,曾經對我講起過一些有關他的情況。據這位幹部講,當時內蒙黨政第一把手是軍隊將領尤太忠,文化水平不高,但人很厚道,心胸寬闊,對趙完全放手,給予無保留的支持。尤、趙二人配合很好。在尤太忠的支持下,趙的許多改革措施得以實施,使內蒙古打「內人黨」所造成的創傷得到較快修復,經濟工作得到較快的恢復和發展。

文革前,在烏蘭夫的領導下,內蒙牧區曾實行「定產、定工、超產獎勵」的政策。在當時,這是一種符合牧業生產特點的方法。文化革命期間,「兩定一獎」成為烏蘭夫的一條重要罪狀,曾經受到批判。類似1978年發生在安徽「小崗」村的故事,70年代初就曾在內蒙牧區發生過。一些基層幹部自發地在牧區恢復了「兩定一獎」的牧業生產管理方式,使牧業生產得到了很好的發展。趙紫陽及時地支持了基層幹部的嘗試,並在整個內蒙牧區推廣。同時,提出要保留自留地和自留畜。

我手邊有一些70年代初期內蒙古自治區的文件。在這些文件中,明確肯定了「兩定一獎」,明確規定要分給包括下鄉知識青年在內的社員一定比例的自留地和自留畜。從這些文件中可以看出,早在1972年,趙紫陽已經注意到反對平均主義的問題,注意到以經濟手段調動農牧民的生產積極性。

在1972年9月24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發出的《關於當前落實黨的民族政策中的幾個問題的指示》中寫到:

要認真執行現階段黨在牧區的各項經濟政策,加強經營管理,貫徹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社會主義原則,為了有效地克服平均主義,充分調動社員群眾的社會主義積極性,在畜群管理上,可實行定產、定工、超產獎勵的制度和其他切實可行的方法。

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在牧區「禁止開荒、保護牧場」的政策,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部隊和農村社隊,都不准任意到牧區開荒。已經開墾的,凡影響放牧,有引起沙化危險的,要堅決封閉。

牧區的糧食供應,繼續執行對邊境地區牧民「憑證不限量」、內地牧民「控量供應」的辦法。但不要卡得過死,對個別吃糧困難的,要給予適當照顧。供應牧區的糧食品種,要盡量照顧牧民的生活習慣,多供應些炒米。

在這份文件中還提到,旗縣以上單位發往基層的文件「必須用蒙文或蒙漢兩種文字」,提到要辦好蒙語授課的中小學,提到注意發揮「老藝人、民間歌手」的作用,提到重視蒙醫作用和「提倡蒙醫帶徒弟」,

在1971年10月18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發出的《關於當前農村牧區若干政策問題的規定》中寫到:

牧區要堅持以牧為主,農、林、牧結合,因地制宜,全面發展的方針。畜牧業是牧區的主業,農、林業的發展必須為畜牧業服務。……牧區社員自留畜,每戶可養羊十至十五隻,最多不超過二十隻。騎、挽和乳用大畜,由旗縣根據當地實際需要規定。……自留畜已經收歸集體的,要按規定數量退給;多餘部分要作價分期償還。下鄉知識青年,城鎮下放人口,新遷入戶,凡是長期從事牧業生產勞動的,可以賣給與當地社員同等數量的自留畜。……大寨記工辦法,搞得好的繼續提高,搞得不好社員有意見,允許改用其他辦法……有些工種、農活可以實行定額記工。

在這份文件中還提到,「堅決反對平調,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不得以任何方式隨意增加脫產人員和補助工分」,提到「發展和辦好社隊企業」。

在網上搜索「兩定一獎」,可以發現,「兩定一獎」往往被與「包產到戶」、「大包干」、「生產責任制」等相提並論。由於畜牧業的生產特點,基本上是一戶放牧一個畜群(牛群、羊群或馬群),定產、定工、超產獎勵的「兩定一獎」基本上是「包產到戶」。在1972年就以自治區黨委文件的方式明確肯定這種生產方式,是很不容易的。可以設想,這之中,包含著趙紫陽的努力。翻看這些文件,很難想像這些是1971和1972年的政策規定。但白紙黑字,這些確實是事實。確實從那時起,就明確提出了「反對平均主義」,提出了「多勞多得」,肯定了「兩定一獎」的政策,提出了「禁止開荒」和防止沙漠化。

從文件看,1971年就已經明確了保護社員自留畜的政策。今天,我已經記不清自己是哪一年分到了自留畜。我只記得,我最初分得的自留畜是一頭帶犢的母牛。到1977年秋天,我的自留牛總數已經達到了8頭。那年秋天,公社磚瓦廠的老闆找到我,提出用高於國家收購價的價格買我的兩頭帶犢的、處於哺乳期的母牛,用於解決磚瓦廠工人的吃奶問題。為了今後利用母牛繼續繁殖自己的自留畜,我沒有賣。結果,在1977年冬天的大雪災中,我所有的自留牛都死光,連牛皮都沒有能夠剝下來。當時,一張牛皮可以賣幾十元錢,也是不小的一筆財富。那是我人生第一次在經濟方面的重大決策失誤,印象深刻。

在網上搜索「兩定一獎」,還可以見到本世紀以來一些從草原保護角度批評「兩定一獎」政策的文字。例如,在《內蒙古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6期刊載的《「內蒙古草原荒漠化問題及其對策中日學術研討會」綜述》一文中寫到:

日本農林水產省農林水產政策研究所特別研究員雙喜先生認為,導致「過度放牧」的一個主要原因是「兩定一獎」、「三定一獎」以及其他名目繁多的「鼓勵頭數政策」。(該雜誌第114頁)

時過境遷,今天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已經與上世紀70年代初期趙紫陽在內蒙工作時所面臨的問題完全不同了。那時,提高畜牧業產量是最重要的事情呀。在今天學者們從草原保護角度對「兩定一獎」政策的批評中,也可以折射出這一政策在「鼓勵頭數」方面曾經發揮的作用。

紫陽同志在內蒙工作的時間並不長,與他在廣東、四川和中央的工作時期相比,並不是他最有建樹的時期。在內蒙,他也僅僅是多名「副書記」中的一名,據說還是最後一名。對於在這些合理政策的出臺中他究竟發揮了怎樣的作用,也還有待歷史學者們去挖掘。儘管如此,回憶自己內蒙插隊生活中與紫陽有關的點點滴滴,翻看這些發黃的舊文件,心中仍不免升起對紫陽同志的敬仰之情。我毫不懷疑,終有一天,他的功績會被公正地記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那充滿坎坷、曲折、遺憾的歷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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