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趙昕和他的妻子或許會說:「能不離嗎?能不離嗎?」
這之前,妻子曾經告訴我說:張明好像和他妻子離婚了。
我很憤懣:張明變心了,嫌棄黃曉玲了,這個狼心狗肺的東西!我還曾在《別樣的中國──妻子篇》中,謳歌他們的愛情如何地純潔、忠貞呢!這個狗東西,不是在世人面前扇我歐陽懿的耳光嗎?混蛋呀、混蛋!
有一天,張明給我打電話,著急地說了什麼,我沒有聽清楚。我幾乎痛哭起來。我告訴他:趙昕被迫和妻子離婚了……趙昕被迫和妻子離婚了……再也說不出別的什麼話來。
看吧:什麼人權入憲?什麼人文入憲?什麼新政?
畜生也還想擁有一個自己喜歡的性夥伴,何況是人!人啊人,人!
這時,我想起自己這次被抓後,就是那個劉彰奇和他的同志,反覆追問我妻子是否知道、是否支持我的事,我能體會到其中的特殊用意!
後來聽了張明如下的一席話,我才知道,原來張明要想離婚,不是因為他變心,而是另有緣故。下面請聽張明在電話中傳來的原話:
「2003年底,在經濟和恐懼的雙重壓力下,我告別年邁的父母、年輕的妻、以及3歲的兒子,去國離家,流浪東南亞某國。流浪的日子不好過,因為沒有合法身份,隨時都擔心被當地警方抓起來遣送回國。那樣,等著我的仍是牢獄之災……還有一位自稱是市局李警官的人威脅我妻,要她勸我自動回國,否則他們將採取非常措施。我妻嚇得只會在電話裡哭,問我怎麼辦……我現在只能過一天算一天,盡量延長進監獄的時間。如果她不想擔驚受怕或受到牽連,我們只有離婚了。妻子在電話裡大哭,她說:『即使離婚了,你還是兒子的父親啊!我就不再為你擔驚受怕了嗎?你說這話好沒有良心啊……』我真想回國作一個了斷……」
我在電話中如此這般地回應了張明:「兄弟,我現在和妻、子住在那9平米的房裡。兩張床和電腦一安,電視也只好放別人家裡。晚上做回愛,還好兒子不懂事,但提意見了:你們不要弄得響呀!妻子在工作上老是被人踩,隨時可能失業,但我們還得有希望,鼓足勇氣和希望,努力下去。
「趙昕被迫與妻子離婚,然後被帶走,然後你打電話來,我忍不住哭了。我在想,我和我妻子的婚姻又能夠維持到什麼時候呢?
「我反覆告誡她,我或者我們的事你要不聞不問不管,那麼多自稱是中國人的男人還在……還好,她聽話,從來不聞不問不管。
「我們夫妻同甘共苦、患難生活了這麼多年,還像初戀的小男女一樣。我們是有決心和希望走到白頭的呀。
「老實說,憑現在我的情況和浮名,在婚姻以外、或離婚再找找別的女人,不是不可能。但是,那不是我所願,那不是我的為人。我就願意和我的妻、子永遠相親相愛在一起。
「但是,看看趙昕夫妻,和你的情況,聯想到我妻子告訴我的『國安們說你在外面有女人』的話,我不寒而慄。努力壓抑著才沒有在電話裡痛哭失聲……」
我的愛情、我的純美婚姻,我的雖貧窮但依然幸福的家庭,我怎樣來保護你呢?
兄弟姐妹呀,我當時向你們提到老廖廖亦武先生為蒲勇兄弟寫的文章:「蒲勇兄弟,你走吧,大大方方地走吧!無論是上天堂還是下地獄,都比在中國強。你就放心地走呀!」我是什麼的心情呀?
不說了,不說了!我還能說什麼呀?
我不寒而慄,不寒而慄,潸然淚下──為我們的家庭和我們的婚姻。
上主啊,保佑我們大家,保佑我們的妻子兒女!求求您了!
(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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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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