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當年是逃稅大戶


德國巴伐利亞州退休公證員兼稅務專家克勞斯-迪特爾.迪邦12月17日宣布,他從慕尼黑的一份檔案中發現了希特勒當年的稅務記錄。證明德國納粹頭子希特勒曾是「逃稅大王」,偷逃稅款共計40.5萬德國馬克,折合成現在的美元約有800萬之多。

  希特勒在1933年出版其臭名昭著的《我的奮鬥》,迪邦發現該書為希特勒賺得123.2萬馬克,根據當時法規,希特勒應為此交納60萬馬克的個人所得稅,但他卻逃掉了部分稅款。希特勒1933年擔任總理後,年收入有4.4萬馬克。他告訴稅務部門,他已把收入捐獻給了一個救助寡婦的慈善機構,但事實上他並沒有這麼做。為了逃稅,希特勒想了許多「高招」,其中一些招數至今還在德國廣為流傳。為了降低納稅的收入基數,希特勒在1925年試圖將其嶄新的梅塞德斯-奔馳轎車從私車「變」成公車;希特勒後來還從他的收入中扣除了桌子、書架、差旅費、司機以及私人秘書的工資等費用。

  希特勒執掌大權後,慕尼黑稅務局先是宣布免除希特勒在1934年應繳納的收入稅;1935年,這家稅務局又決定一筆勾銷希特勒以前所欠的稅款。就在希特勒稅款被免掉後的一個月,時任慕尼黑稅務局局長的路德維希.米爾就榮升為德國稅務總管,其薪水也提升了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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