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嘯賠付凸顯南北差異

(千龍新聞網消息) 席捲印度洋沿岸國家的海嘯吞噬了10多萬人性命,經濟損失超過了136億美元。路透社30日報導指出,災後賠付將再度體現南北差異。來自亞洲不發達地區的遇難者買保險的寥寥無幾,而那些遇難的歐洲遊客,即使屍體沒有找到,家屬得到的保險賠付也將分文不差。

  巨大損失無人賠付

  根據世界最大的再保險集團慕尼黑再保險集團計算,由於受災地區常住居民的投保範圍太小,保險公司只需承擔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賠付。

  瑞士再保險集團說,這又是一次典型的亞洲發展中國家的災難。「9.11」使保險公司賠付了創記錄的210億美元,但最近幾十年造成人員死亡最多的幾次災難,包括1970年孟加拉洪水、1991年孟加拉颶風,保險公司幾乎沒有任何賠付記錄。

  失去親人無處索賠

  人身保險給今年美國颶風和日本地震受害者提供了重建生活的希望,但是同樣的事情卻不會出現在印尼、斯里蘭卡、印度和泰國。

  「很多死難者來自貧困階層,幾乎都沒有保險。」印度人壽保險公司發言人說,「有的家庭整個被沖走,也就沒有人來進行索賠。」他說,只有四分之一受害者依法有權得到保險,而這些人中能將賠償金拿到手的恐怕又只有四分之一。

  斯里蘭卡人壽保險費用只佔其經濟總產出的0.5%,印度為2.6%,發達國家則為5%。

  沒有屍首照領保險

  為了避免流行病的傳播,有很多遇難者屍體在進行身份辨認前就被集體掩埋,另有很多遇難者根本無處找尋。但那些「死不見屍」的歐洲遇難者親屬仍能向保險公司索賠。

  德國內政部29日說,依德國法律,在自然災害中一個人失蹤12個月即被認定為死亡,但這次海難後,這一期限縮短為6個月。

  德國最大的保險公司安聯人壽保險股份公司稱,將以特殊程序應對特殊情況。當事人只要從德國外交部得到一份證明,證明某人是在海嘯災區失蹤,並且他的失蹤與此次災難有關,就可以根據保險單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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