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礦難重大,礦工命賤

2004 年,中國大陸最大的生產事故河南大坪礦難造成了將近150名礦工的死亡。中國礦工死後幾萬元的賠償,與911事件受害者180萬美元的賠償標準比較起來,顯示了中共統治下,身為中國人的悲哀。對某些中國企業主來說,死一個礦工與損失幾十噸煤代價是相同的,如此而已。

考慮到中共在制訂《反邪教法》上的積極性和驚人效率,我們當然可以說,中共及其立法機構在制定死亡法律方面的拖踏和無所作為,不是法理及司法實踐本身的障礙所致,而是中共政權有意為之。在中共權貴眼中,礦工不是活生生的人,只是一件件的生產工具。於是,有些企業主連哄帶嚇,甚至幾千元打發一個死難者親屬。切斷一根手指一千元,竟然成為很多企業對打工者的賠償標準。某些工廠成為名符其實的絞肉機。廉價的勞動力,以及廉價的生命一直是中共官員招商引資的資本。

而在去年衡陽大火中遇難的消防官兵,每人的賠償額卻約為50萬元人民幣。這仍不足以表明對生命的尊重和對安全責任的重視,但與礦工家屬所得的賠償有著天壤之別。在消防官兵的烈士稱號按照中國大陸的慣例,可以使死難者的親屬得到一份工作,這也使他們在痛失親人之餘較少的面對家庭壯年成員去世後的生活困境。這樣的賠償標準無疑是任何死難礦工的家屬都不敢奢望的。而且得到賠償後的消防官兵家屬正向事故責任人提起訴訟,有望另外獲得一筆賠償,不像死難礦工的家屬,時常遭受權力逼迫和人身威脅,必須在錢命兩qi(言字旁加乞)的協議上簽字畫押。

中共政權將人分為三六九等,對生命進行不同的標價,這個標價的尺度以中共維護統治的需要為準。那些一貧如洗的礦工對中共政權的唯一價值就是在他們活著的時候為中共創造財富供官員們腐敗。當礦工們死了,官員們決不會正視一個個家庭的徹痛。對於警察隊伍效忠政權的需要,中共算是對死去的消防官兵格外開恩了。烈士的稱號和追掉會的隆重與礦難後刻意壓低的報導規模及雙重標準下的反差,真是令人無言以對。

(自由亞洲電臺)(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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