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靜裸死案開庭 應被告要求不公開審理

女教師黃靜裸死案,2003年2月案發至今已22個月。據南方都市報獲悉,此案7日在湘潭市雨湖區法院開庭。檢察院以強姦中止罪名對黃靜生前男友姜俊武提起公訴。黃靜家屬提出214萬元的民事賠償要求。其中包括精神損失費50萬元,撫養教育培養費30萬元,贍養費20萬元,以及殯儀館保存屍體費用、誤工費、死亡賠償費、交通費、複印費等費用。

據悉,法院應被告要求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以不公開審理的方式對這一案件展開聽證調查。知情人士透露,該案審判長將由雨湖區法院刑庭庭長擔任。

此前,對黃靜的死亡原因已經做過五次屍檢,六次死亡鑑定,每次的鑑定結果都不盡相同。此案引起廣泛關注,黃靜母親認為,它已經成為「中國網路第一大案」。

據新京報報導,記者6日下午在雨湖區法院瞭解到,此案將以不公開審理的方式開庭,這意味著除與案件有關的人員以外,其他人都無法參加旁聽。據一名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是被告提出的不公開審理要求。

黃靜母親黃淑華介紹,她本人及曾委託的律師向法院申請以公開審理方式開庭,但法院最終沒有採納。擔任黃靜家屬辯護人的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的吳革、楊作福兩名律師還曾向雨湖區法院提出三點請求:要求申請曾經參加屍體鑑定的法醫出庭作證;案件由湘潭市中級法院審理;申請證人出庭作證、質證,但也都沒有被採納。

新京報引述吳、楊兩名律師表示,希望通過援助黃靜案促進相關改革(如建司法鑑定糾錯機制)。吳革說:長期以來,在司法實踐中,對於所謂明顯的錯判還有審判監督的渠道,但對於一張司法鑑定,卻往往沒有糾正的辦法。希望通過黃靜案改變這種狀態。

報導回顧,黃靜案經歷了多次法醫鑑定和多起非正常事件。從案發當天到2003年6月8日,湘潭市雨湖區公安分局、湘潭市公安局、湖南省公安廳先後三次做出法醫鑑定,認為黃靜因疾病自然死亡。但黃靜之母黃淑華不認同這三份鑑定結論,開始了維權之路;由此,處成了去年7月3日、8月14日,南京醫科大學法醫司法鑑定所和中山大學法醫鑑定中心分別提交新的鑑定書,認為此前三個鑑定結論缺乏證據;今年8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中心做出第5次法醫鑑定:「黃靜在潛在病理改變的基礎下,因姜俊武採用較特殊方式進行的性活動促發死亡」。

在案件偵破過程中發生了多起非正常事件:去年8月,保存在殯儀館冰櫃裡應該被妥善保存的黃靜遺體高度腐敗;對鑑定起重大依據作用的黃靜器官標本被焚燒;有重大干係的物證內衣內褲莫名消失;以及黃靜生前體檢表也離奇丟失……

報導稱,黃靜母親望法院公審此案,⑻嶠渙艘環?「關於黃靜案的法庭陳述詞」表述了她對這次庭審的五點意見:

一,現有證據證明被告人已構成強姦即遂和故意殺人要求對被告以合乎事實的罪名重新起訴;
二,黃靜案從立案起就遭受司法不公和性別歧視;
三,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結論中的「潛在病理改變」與「特殊性活動」提出質疑;
四,要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以及公開審理此案;
五,請求法庭支援民事賠償要求。

兩位律師透露,清華大學憲法與公民權利中心曾委託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研究中心邀請4名國內知名刑法專家對黃靜案涉及的刑法問題進行了論證,今天(7日)將公布論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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