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經貿大學強迫學生獻血 否則不發學位證

據京華時報報導,昨天,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東區「強迫性」組織數百名將於明年畢業的本科生獻血。該校校醫院方面甚至表示,對符合獻血標準卻拒絕獻血的學生將依校規進行處罰。校醫院書記在表述這一做法的法規依據時,卻出示了一份已於1998年經衛生局認定廢止的《工作辦法》。

不獻血須近視1000度以上

記者中午12點在該校圖書館看到,校醫院和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正在組織經濟、安工、企管三個系的2001級本科生獻血。醫生安排學生們首先驗血,驗血合格的學生發給一張獻血單。企管系學生王一青拿到獻血單後愁眉不展,他雙眼近視達800多度,同仁醫院醫生勸他不要獻血,但校醫卻以「近視1000度以上可免獻血」為由,拒絕了他不獻血的請求。直到下午獻血結束時,校醫院讓王一青交了50元化驗費,才同意他不獻血,並告訴他「要不是學校獻血任務完成了,肯定不允許這樣」。

不獻血就不發學位證

事實上該校因拒不獻血而受到處罰的學生並不鮮見。2001級一位學生介紹,去年該校曾有一名預備黨員因不獻血被取消了入黨資格。企管系兩位老師也說,在獻血動員會上系裡說,不獻血就不發給學生學位證。

對此校醫院書記趙文漢的解釋是,學校《關於學生獻血的規定》規定:「對健康適齡的學生拒絕獻血體檢以及符合獻血體格檢查標準而拒絕獻血的學生,各院、系要進行批評教育。對經過批評教育仍拒絕獻血的學生,取消其各類榮譽稱號的評選資格,取消獲得各類獎學金、貸學金和公費醫療的資格。」

依據的竟是過期文件

趙文漢拿出市政府和市衛生局1993年頒發的《北京市公民義務獻血組織管理工作辦法》作為依據,其中規定:「大專院校學生在校期間獻血一次。」

北京市衛生局法規處陳小姐表示,該辦法已於1998年10月1日廢止,新條例將相關條款修改為「提倡18週歲至55週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而一位知情人透露,北京市大專院校按規定都有65%的獻血任務,學校完不成該任務就得不到「精神文明單位」的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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