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遊樂園連吞小孩 鎮黨委書記稱淹死人正常

污水凼改建成遊樂園,環境好了,麻煩也來了--因為防護設施不夠,一個月,10餘小孩掉入遊樂園湖裡被救起,一年多時間3個小孩淹死。昨日,家長到鎮政府門口討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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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下午,墊江縣沙坪鎮政府大院裡站著幾十位村民,前一天,5歲的湯余和6歲的陸文潔掉進遊樂園湖裡淹死。湯紀明抽噎著講述了湯余淹死的經過:前幾天丈母娘去世,正辦喪事。7日下午2時左右,吃完飯不見孩子,發動親戚四處尋找無果。4時許,街上有人打電話來,說鎮政府門前的天湖園淹死了一小孩。跑去一看,發現是同村的陸文潔。兩小孩經常一塊玩,湯家花500元錢請人在湖裡打撈,晚上9時,將湯余屍體打撈上岸。

  記者現場瞭解到,離政府10餘米遠的天湖園水深在1.2米以上,一半的湖岸沒有護欄,除了兩塊高高聳立的入園須知,沒有任何警示標誌。離湖岸不到5米的沙坪小學和幼兒園傳出朗朗讀書聲,下課後,學生三三兩兩到湖邊逗留。

  住在湖邊的幾個居民告訴記者,修建遊樂園前,此處是斜坡狀的堰塘,水少泥多,極少出事。去年建遊樂園後,由於防護設施不夠,當年5月,7歲的戴成功便被淹死。近一個月來,便有10多個小孩掉進湖裡,僥倖被救起。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副教授韋鋒認為,公共設施的建設者應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如果發現有安全隱患還不改善,應承擔主要責任。家長監護不力,承擔次要責任。記者 張一葉

  新聞面對面

  兒童如此頻繁掉入天湖園,鎮政府有何應對措施?記者就此採訪了沙坪鎮黨委書記鄧易文。

  記者(以下簡稱記):上午與溺水兒童家長協商有結果了嗎?

  鄧易文(以下簡稱鄧):小孩落水是家長監護不力,與政府沒有任何關係。

  記:修建遊樂園以來,此處已淹死3個小孩,政府有沒有打算加強防護措施?

  鄧:沒必要,有些沿河鄉鎮,難道還去河邊搞防護?

  記:淹死3個小孩,你認為政府有沒有責任?

  鄧:哪個堰塘不出事?這(淹死人)是正常現象。難道高速路上出了事,就怪高速路修錯了;用電觸死人,就說電有問題?

(重慶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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