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已經禁止在公眾場合和電視上發布香菸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規定: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菸草廣告。禁止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設置菸草廣告。菸草廣告中必須標明「吸菸有害健康」。
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特別准許萬寶路在F1賽車上作廣告;這樣,國家的廣告法對於上海似乎沒有了約束力。問題是該國家部門並無此權利。理論上講,若沒有國家的立法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事先批准,中央政府都沒有權利去修改或放寬法規。所以,唯一可能的解釋就是為了商業利益,北京為上海F1大開綠燈:為F1組織者獲得國際菸草巨頭的巨額贊助掃清法律障礙;允許國際菸草巨頭的廣告現身中國中央電視臺的體育頻道,把廣告「送入」千家萬戶;中國因此獲得間接利益。就像媒體報導的,僅150,000張門票收入都已經達到3億人民幣,還不提酒店、旅遊等額外收益。
一邊是法治精神和公眾利益,一邊是重商主義;天平又一次向後者傾斜。看看菸草行業在中國經濟中扮演的角色,就不難理解北京緣何賜予上海F1一塊「免死金牌」了。
全球11億吸菸者中有3.5億在中國,由聳敵醒灘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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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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