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說:誰唱國歌-----打死他!

我於2000年10月30日-2001年3月15日在廣州市白雲區看守所A─102倉關押期間經常看到這樣的「奇景」------只要是A─104倉(隔壁)的在押人員合唱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這一愛國行為必將引來警察的群體殘暴毆打!這些警察總是警告說:「無論是誰再《唱歌》非打死他不可!在這裡絕不允許唱國歌!」而這群在押的「愛國」志士們就是不給這些「護國軍」面子。

「愛國誌士」們每天都會唱起那雄壯的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起來,不願做努奴隸的人們,把我們的血肉筑成我們新的長城…….!」那群「護國鬼子兵」們就慌作一團,而後就成群結隊的瘋狂扑來……!而後就將 A─104倉的「愛國」志士們拖出來又是拳打腳踢、又是上鐐帶銬;最殘忍的是用手銬砸手指夾,還用穿著大皮鞋腳狠力的踩在押人員的腳指(光著腳)上,還使勁的用腳轉圈的擰著踩!而有個東北大漢就是不聽警察的話不蹲下,這就引來了四五個警察的群毆!直打的他鼻、口竄血才肯罷手!可最終也沒將這「義勇軍」征服!警察在走廊裡打,關在許多倉裡的「義勇軍」們就繼續高歌「進行曲」;那喊聲、打人聲、痛喊聲、叫罵聲;亂作一團!

黃國華

(大紀元)

本文留言

近期讀者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