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赴美經歷者再簽證享受免面談服務條件更新

從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瞭解到,從6月18日起,有赴美經歷者再次申請赴美簽證時可享受免面談服務的條件有所更新。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的條件,才可以適用免面談簽證申請程序:

  持因私或普通因公護照的申請人必須曾經獲得過美國非移民簽證。

  申請人必須申請與最近獲得的美國簽證同一類型的新簽證。

  申請人在獲得最近一次美國簽證以後沒有被美國拒簽過。

  如果申請人欲更新現有的簽證,則該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如果該簽證已過期,申請人需在自該簽證有效期截止日期起12個月之內(包括12個月)向中信實業銀行遞交新申請。(申請人是否曾持使用過的簽證已不再是申請免面談簽證程序的條件之一)。

  如果申請人曾持美國簽證赴美,申請人逗留在美國的時間必須是在移民局規定的時間之內。

  申請人上一次赴美國停留的時間沒有超過30天。

  使用這項服務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

  中信實業銀行開具的簽證申請費收據。

  護照有效期必須比本人預期赴美日期長至少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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