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藥丸內藏百條小蟲 患者怒上法庭獲賠一萬元

藥丸裡暗藏著近百條蟲子,但這是在患者吃下第7個這樣的藥丸後,才發現了這個情況。

  昨日記者獲悉,一怒之下將出售這種帶蟲子藥丸的醫院告上法庭的患者,獲賠了精神撫慰金1萬元。

  藥丸裡全是蟲子

  2002年11月,葫蘆島興城市的李春暴因為糖尿病引發便秘,來到興城市中醫院診治。醫院向李春暴推薦了自己生產的「潤腸丸」,李春暴一共花26元錢購買了兩盒。開始李春暴整丸吃,吃下7丸後,到了第8丸決定掰開吃。李春暴將藥丸掰開,裡面竟然蠕動著一條條白色的小蟲子,足有近百條。李春暴又掰開幾丸,裡面還都是小蟲子。李春暴當時就吐了。

  「這不就是說,以前吃下的7丸藥也都有小蟲子嗎?」想到這,李春暴找到院長,當著院長面掰開兩丸,裡面也是小蟲子。從這以後,李春暴見到口服藥就想到自己吞到肚子裡的幾百條蟲子,就會嘔吐,落下了「恐藥症」。

  醫院銷售過期藥品

  李春暴拿著帶蟲子的藥品到興城市藥監局投訴。藥監局調查後確認,「潤腸丸」已超過保質期,是醫院自製中成藥,因存放時間過長,裡面生了蟲子。而這些過期的藥,醫院又修改了批號,變成了沒有過期的產品,繼續銷售。

  最後,藥監局將「潤腸丸」認定為劣藥,興城市中醫院被認定為銷售劣藥,受到了藥監局的處罰。

  患者獲賠精神撫慰金1萬元

  醫院被處罰了,但是李春暴一直沒有得到令他滿意的說法。2003年9月,他將興城市中醫院告上了法庭,李春暴稱,自己的糖尿病總需要服藥,但由於吃下 「蟲子藥丸」患上了「恐藥症」,所以不能吃藥,總要用打針的方式代替,一天打一針,自己至少還要活40年,要打上1萬多針,精神和肉體都要遭受巨大的痛苦。

  興城市法院經過審理,於今年5月作出判決。判決認為,醫院將過期的藥品出售給患者,主觀過錯嚴重,出售過期藥品的行為導致李春暴必須用注射代替口服藥,給李春暴精神和肉體上都造成了巨大傷害,對於李春暴遭受到的精神和肉體痛苦,醫院應當給予物質上的撫慰。據此,法院判決醫院賠償李春暴精神撫慰金1萬元。法院同時還認定,醫院出售過期藥品屬於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判決醫院雙倍返還李春暴的購藥款52元。

  一審判決後,李春暴和醫院都沒有上訴,判決已在6月6日發生法律效力。

  


華商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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