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豐:以「相異」為前件「統戰」才能合法! (對「統戰」的思辯1)
一個授命之人對所授之命往往終生都是先驗的,因為授命是直接的,可經驗的;但所授之命的理義是什麼,合不合法,卻是在授命之前既定了的,因而是先於經驗的。所授命的是實踐任務,而合不合法是實踐任務與概念涵義符合的程度。在授命裡:授命者沒有面對所授之命使用認識的機會,授命是非選擇性的履行,所以被授命者即使一輩子競競業業,卻不一定能明白自己的所為是否正當。
大美女劉延東也難逃其臼。她被授命做統戰部長,她的能力只能在「統戰」範疇內獲得發揮,她只能為著、圍著統戰,卻不能面對統戰,把統戰做為思維對象納入邏輯的證明----她的智慧只能是為完成統戰任務,怎麼可能弄清自已的所為是對還是錯呢?這種弄清是得把主觀智慧反轉過來對著純概念的「統戰」,把它當成要給予認識的對象,拿它所包含的聯繫去對比實踐任務。因「統戰」做為概念就是一個理,是理就是可認識和可理解的----因為它既揭示聯繫,又揭示該聯繫的可能性的條件,這卻是授命者沒法對之清醒的。共產黨的全部統戰部長,沒有一例例外,為什麼?因為人一旦被授此命,其思考只能發生在此命的範圍下:哪些團體哪些人物目前的思想狀況與共產黨的要求處在什麼距離?用什麼方法、造什麼句子堵住來自各方的疑問,讓他們接受黨的某種立場……哪些地方發生了問題,用什麼方法,什麼話去安撫那裡的人,擺平那裡的事態,把他們拉到黨中央的路線上;如何使社會不出或少出與黨不同的聲音……因此說,共產黨的統戰部長們就從來不知「何為統戰?統戰所必須的條什是什麼」。
以「統戰」概念的純粹意義作標準來判別實踐中的統戰,就有一個實踐中的統戰合法嗎?一切被授命者都不能對此有所覺悟,因為他們的能力都處在「統戰」概念之下,直接地使用於統戰任務,只能服從著統戰的引導與推動,智慧在它以內才被允許運用,沒有把統戰當做知識對象來研究的可能。統戰是個純概念,即純粹知識,要澄清它做為知識的載體所儲存的是什麼知識,這關係已是反觀的。
要澄清它,其條件是1,必須將智慧用於認識而不是服從;條件2,使「統戰」概念成為智慧所面對的對象,智慧可以自由地對它做烤問、分析。
共產黨在其自身設立「統戰部」這個職能,事實的本身就是一種揭露或證明,證明什麼呢?
----證明共黨的領袖們已先驗地、潛在地意識到自己的理念是非人性,甚歪反人性的。
只要我們抱著足夠的誠意,自己懇於用客觀的心態向自己回答下述問題,那麼:回答的完成也就是理解的達到。這些問題是:
1、人類成員的本質是有區別的嗎?咱必須先說清本質----只有不是由自身力量所造成的,在人從上天那裡來世時就同步擁有的東西才能算是本質,也就是說本質只能在客觀或自然的世界裡被考察。事關本質;所有成員都是無差別的自然事實。這樣,我們就得到第一個人人熟知的公理----人是物質同一性的。
2、在表現上,同質物可能有不同的性質表現嗎?比如:美國的水是H2O,中國的水可能是另樣的分子結構?巴黎的氧能燃燒,北京的氧就能滅火?中國人的正常體溫是36.5C,別國人能是56.3C?……所以說:同質物的性質表現也是絕對同一的。至此,我們就得到了第二個公理----性質的同一性必決定表現上的同一性,是無差異的。
3、在物質性上沒有差別的人類成員能出現性質表現上的差異性嗎?這種說法真是天方夜譚。如果共產黨領袖們的意識沒有對自已的理念、綱領就是違逆人之常情,共產主義道路是一反人類生命只追求完滿的覺察,他們又怎麼會想到「統戰」呢?「統」的必須性是建立在「不同或相異」上的,只有你覺察出自己不同於人,你才能想到去「統一」人家:像把土地整平,把屋子打掃乾淨……是以那塊地不平,那屋子不淨為先決條件的;水泥及一切粘合材料的使用,是由許多不能自為一體卻又必須為一體的必要性決定的。在我們生活的經驗中,我們常常不需思考就設定別人也能如何如何,這種設定的把握性是從哪裡來的?就是人類所有成員的潛意識都有一個「我們是人」這個普遍意識,這意識就是普遍有效性的根據。我們中華文化經典中有「以度己之心度人」、「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等,都揭露出:只要是人類成員,不須思考就可做出普遍的判斷:某些人所擁有的性質肯定也是所有人共同擁有的;能損及自己的要素肯定是所有人都拒絕的。打從有了文化,上述原理就從未陷於過矛盾,這證明:任何地方的人都從未設想過在生命的性質上,他地方的人能與自己有什麼不同。能讓一方人活下去的條件肯定也是一切人活下去的條件。因此人類中從來沒想到需要用「統戰」才能去獲得勾通----從他們能識別自己那一刻開始,人就是勾通著的,同質物之間本就是通著的,否則怎麼能叫同質物呢?同質物的「同」不是主觀上用「統」去完成的,沒有任何原因它們就是相通的,天然如此。
如果共產黨領袖們不是意識到自己的理念含著對人性本質的忤逆,不潛在地意識到自己是反人之道而行的,不意識到自己是逆了人性之水而行舟的,他們怎麼會想到「統戰」呢?統戰的這個「統」字,是以不同,相異為前件:我們不同於人家,與人家不是一種東西,但又需要與人家共處,我們才需要想辦法去說服、欺騙、制服……手段上可不做計,但目標卻是讓他們不至於成為我們的對立力量,從他們那裡發出的不至於是異於黨中央的聲音……因此,我要說:任何意識到需要統戰的地方,都是因為那裡的主流意識(方針、政策、路線、理念)自我評價為與人類性質相反動,才提出來的。這像曹孟德所以要殺呂伯奢一樣:他肯定地評價了自己已闖之禍是惡貫。在高層共產黨人的心理深處,已經都不自覺地肯定了:他們就是些不同於常人的惡棍流氓,又要統治正常人,就只有「統戰」。他們要沒有這種潛意識,而只是常人心態,那就必定是:我們都是人,你好我好大家都好,怎麼還用「統」呢?人類成員不須「統」原本就是一個樣嘛!
我的這一分析是採用心理形成學立場,揭露出人的某些潛在意識,這種意識不明朗,並沒上升到可請晰經驗的水平,但它做為心靈的構成,的確是在人的意識裡,並且發生作用,雖說模模糊糊,不能自覺,像我們從純動物水平的嬰孩發育成有行為能力的人,對此變化並不能有感知一樣。
至此,我們的思辯證明了什麼呢?它告訴我們:
1、人腦不被語言所規定、支配,人是沒有意識的,沒有意識就不能有行為,不通過意識怎麼能建立起目的,沒有目的哪來的行為?
2、凡有行為發生,都必然是受目的的支配,順著行為的籐,就能摸出目的這個瓜。只要接照思維原理對行為、目的做分析剝落,就能發現行為所要滿足的是什麼,極力逃避的又是什麼。
3、所以有(2)這樣的定勢,是因為人除非不行為,一旦行為,就肯定是由我們共同的,早已約定並規範了的語言所參入結果,因而:行為、目的、行為對象……等等都是被語言描述了的,所以一個行為能滿足什麼,躲避什麼,是可以通過對描述行為概念的拆卸、剝離,將之揭露出來的。
4、「統戰」是共產黨的行為設計,它滿足了什麼呢?答曰:它滿足了共產黨對----「共處」的希求;而共處的希求所揭露的卻是----自己是異物,因為人類裡原本無異物,只有假足了自身為異物者,才能有統戰的希求。共產黨是不同於全類所有分子的異物,這像禿頭上擺朵玫瑰那麼請楚明白。
5、因此,我是把這關係縷清了----「統戰」所揭露出的就是----共產黨非法!這個法是什麼?是大自然的塑造與賦予,非法就是被共產黨所神聖的共產理念,是一種不讓人服從大自然的規範,它讓人而服從他們的臆想。
再重複一遍我們從「統戰」裡推出的定論:它揭露了共產黨,共產主義是非法的!反人性的。共產黨,共產主義這都是些概念,它們從做為概念,即純知識的地位上,就是成立不起的,是矛盾著的。在知識上不能自圓的怎麼能不導致實踐的陷阱呢?
也許共產黨會反駁說:他們的統戰只是在意識形態內,你小子不是一再地強調主觀世界是個別性,存在世界才是同一性嗎?因此,我們接下來就要研究什麼是意識形態?或什麼是價值觀?屬於精神世界的價值觀與存在的聯繫是怎樣的呢?(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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