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現年35歲,為扶余縣長春嶺鎮長江村農民。2002年11月,張某在扶余縣三岔河鎮的一家旅店內認識了有夫之婦於某,兩人一見鍾情,隨後開始同居。於的年紀比張某大,被張某稱之為「三姐」。2003年10月的一天,「三姐」對張某說:「你也不會有什麼出息,我不同你過了。」張某堅決不同意,最後「三姐」扔下一句:「為了我你要敢殺人,我就還跟你。」「是真的?」「三姐」肯定地點點頭。不久,「三姐」離開了張某,張某則為向「三姐」表忠心,開始尋機殺人。
2003年12月14日,張某在黑龍江省肇東市站前的旅店內結識了26歲的女青年凌某,當日便從肇東市把凌某帶回了三岔河,順便探聽「三姐」的消息。當日13時,張某藉口找地方待會兒,把凌某帶到了三岔河鎮李家店村西的一座大棚內,準備殺掉凌某。凌某在被殺前,曾膽怯地問他:「為什麼?」「為了我『三姐』,誰也代替不了她。」感覺死到臨頭的凌某不住地央求張某,表示她可以養活他,但張某絲毫未被打動。隨後,張某殘忍地將凌某殺害,並將人頭割下裝在布袋中,謊稱是小雞,用客車託運到扶余縣大林子鎮「三姐」她姐夫經營的副食店。當日15時許,人頭口袋被輾轉送到了副食店,打開一看,眾人大驚失色,迅速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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