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院今一審判處馬加爵死刑

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24日)依法對馬加爵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連續殘殺四名同學的雲南大學生命科學學院生物技術專業學生馬加爵以故意殺人罪被依法判決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宣判後,馬加爵被押回看守所繼續羈押。

  據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2月上旬,22歲的馬加爵在昆明市雲南大學鼎鑫學生公寓與其同學唐學李、邵瑞傑、楊開紅等人在打牌過程中發生衝突,於是產生了殺害唐學李、邵瑞傑、楊開紅、龔搏4人的念頭。2004年2月13日至15日,被告人馬加爵採取「用鐵錘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將唐學李等4被害人逐一殺害,並把4被害人屍體藏匿於宿舍衣櫃內。馬加爵作案後於2月15日晚乘坐昆明至廣州的火車逃離昆明。3月15日晚,被告人馬加爵被海南省三亞市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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